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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迎党代会】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大学制度——南京大学法制建设工作

来源:南京大学  2019-12-24 13:41:12   670 阅读

自2017年4月成立以来,法制办公室在依法治校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规划、协调和推动依法治校的各项工作,以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合同管理、开展诉讼仲裁等工作为重点,不断提高学校依法办事的能力和依法决策的水平。2018年,我校被评为江苏省依法治校改革试点校。

一、加强全面依法治校工作的顶层设计

我校于2017年成立南京大学依法治校委员会,由校党委书记、校长担任组长,法制办公室作为依法治校委员会的执行机构。为有效施行《南京大学章程》,实行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法制办于2017年制定颁布了《南京大学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实施意见》,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纲领性文件。2018年,法制办牵头修订了校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教学委员会、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等学术权力机构章程,进一步理顺了学校各类学术权力的运行规则及程序;2019年,法制办牵头制定了《南京大学章程(修订稿)》,对南京大学章程的30项条款进行了修订,使学校章程更加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制定了《南京大学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试行)》,进一步提升了学校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规范化、合法化水平。

二、创立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

为保证学校规章制度的规范性、协调性、合法性,法制办于2018年制定了《南京大学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详细规定了校级规章制度制定的起草、审查、公布和解释、修订及废止的程序,明确了校级规章制度在上会审议之前必须经过法制办合法性审查,进一步维护了学校规章制度体系的统一与协调,保证了学校制度体系的系统性和科学性。法制办作为全校规章制度审核的主管部门,以法律、法规为依据,逐步形成了以《南京大学章程》为统领,各类章程、规划和管理性文件为支撑的,层次合理、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内部制度体系。2017年,法制办对校级规章制度开展“废改立”工作,对现行有效的规章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共计清理废止规章制度136项,拟修订166项,拟新立66项,合计规章制度368项。自2017年7月以来,所有校级行政规章制度上会前均须经法制办严格审查与修改,2017年共计审查86项,2018年共计审查39项,2019年共计审查42项(2019年数据截止10月24日)。

三、建立健全了学校合同审查管理机制

法制办通过调研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高校,于2018年制定了《南京大学合同管理办法(试行)》,对合同的订立、审批、履行、纠纷处理、备案归档等一系列行为进行了规范管理。在现行的规范下,学校合同管理实行“统一指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由法制办统一指导、监督学校合同事务,管理南京大学合同专用章,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职责范围内合同的审批及合法性审查,并实行统一分类和连续编号、建立合同台账。2018-2019年,法制办先后配合人力资源处、资产管理处、招标办公室等职能部处统一制定了高层次人才引进合同、劳动聘用合同、设备采购合同、建筑施工合同、进口货物技术协议、家具采购等六大类合同模板,这些类别合同占全校合同总量近50%。2018年,全校共计审核各类合同8167件,其中金额20万元以上合同1043件;2019年,全校共计审核各类合同10000余件。

四、制定了学校诉讼与仲裁事务处理机制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的诉讼与仲裁事务管理工作,法制办于2018年制定了《南京大学诉讼与仲裁事务管理办法》,规定了学校各类诉讼与仲裁事务的办理程序、授权委托、代理人聘请、责任追究等具体规范,明确了由法制办作为主管部门统一协调学校各类诉讼与仲裁事务,同时负责学校常年法律顾问单位的聘请、管理等工作。2018年,法制办依照关于招标采购工作的有关规定,最终确认由国浩律师事务所(南京)担任我校常年法律顾问单位。在法制办的指导和批准下,人力资源处、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创新创业与成果转化工作办公室、后勤服务集团等单位先后聘请了知名律所担任法律顾问,进一步优化了学校的法律服务环境。自法制办成立以来,学校共涉及各类诉讼、仲裁事务22件,目前胜诉9件,调解结案8件,仅有1件败诉,(这句需要留吗?)大大提升了学校处理法律诉讼案件的能力和水平,有效维护了学校的声誉。此外,法制办为学校遇到的重大舆情、突发事故、重大决策、重要磋商等工作提供专业法律意见书共计30余件。

五、通过校名标识商标管理加强校誉维护

以南京大学商标为核心的相关学校标识,包括校名、校标、校训、标志建筑物等,是全校历代师生共同创造的品牌和财富,是学校专属的知识产权和无形资产,是学校的核心竞争力和软实力。法制办作为学校校名、简称、校标等商标标识的主管部门,于2017年委托专业的商标申请代理机构提供商标注册、“满三年未使用撤销”答辩等法律服务。据统计,法制办成立之前,学校仅对“南京大学”“南大”“NANJING UNIVERSITY”“金大”“CSSCI”等商标进行了第41类(教育娱乐类)商标注册,学校拥有注册商标仅有13件。2017年以来,法制办对南大校标、南大全称、简称、南大招生小蓝鲸等校名及标识进行了45类全类商标注册,在原注册商标13件的基础上增加注册商标220件。此外,法制办正在研究制定《南京大学标识管理办法》(计划于2019年12月颁布),并对南京大学校训、南京大学北大楼logo、南京大学校歌等无形资产的合法权益进行商标保护,并适时申请国际商标注册。

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保障师生合法权益

法制办公室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围绕学校办学过程中的热点法律问题,自2017年以来,多次邀请国内知名律师、专家,面向广大师生举办了《南京大学合同管理办法(试行)》宣讲会、“合同审核中的法律风险”研讨会、“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法律风险防范”专题讲座、“网络图片侵权风险防范”知识讲座、“通讯网络诈骗防范”专题讲座等普法活动。切实提高了师生员工的风险意识,增强法律本领,充分保障师生的合法权益。通过逐步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塑造法治信仰,进一步形成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全校广泛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大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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