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我国处于一段比较动荡的时期。我上学的时候日本人已经占领了文水,很快我离开家乡,去了山西的国民党占领区。抗战胜利后我又回到太原,初中就在太原读书。当时生活条件很艰苦,只能吃小米,而且是定量的,没有别的吃的,也没有菜,只能泡点水放点盐就把小米吃了。
1951年,我参加高考,那时候心高气傲,觉得自己在中学理工科那么好,一定能考上清华,就报了清华大学,其他志愿瞎填了一通。结果,清华落榜了,我糊里糊涂去了瞎填的唐山工学院机械系,其实那时候我根本没听过这个学校,甚至都不知道唐山在哪儿。
去了以后我郁闷不已,一方面接受不了与心理预期的差距,另一方面学习成绩不好。在中学里我的理科都是挺好的,但是一到大学变得一塌糊涂。我记得刚入学要学大学物理,每次最后一堂课还有10分钟时,老师说你们拿一张纸出来,现出一道题,10分钟考试,必须把这个题做完。我几乎每次都是0分。时至今日我都记得一道题:雨伞上掉了一滴雨点,算重力和加速度——我还会算;但是老师又加了一个条件,说雨伞会转,我一下子就算不出来了。还有门课叫“投影几何”,我们都叫它“头痛几何”,十分难学。当时老师都是归国留学生,讲一次就认为你懂了,其实我根本不懂。学工科最重要的是要手巧,上机械制造课,要会做木工活儿,老师让我们把木头刨成一个长多少宽多少的木块,我一刨子下去木头就七歪八扭了,最后都是不及格的。
这段学习生活对我来说太痛苦了,我想改变一下。大概每个人小时候都想成为文学家,我那时候一想:不念大学也可以成为高尔基,人家不是也没念大学吗?我也想学着写小说。后来觉得大概不行,因为写小说得有生活积淀。我没有经过实际生活锻炼,当不了文学家,就还得考大学,我想上大学就学历史吧,没有生活也可以学历史。这样我就退了学,重新高考,报考了北京大学。
1952年我考入北京大学历史学系,开始了一生与史学的缘分。那时候,新中国刚刚成立,学校里的学习氛围很浓厚,老师、学生心气都很高,大家都觉得共产党真厉害啊,把帝国主义都赶跑了,都抱着学好本领、建设祖国的愿望一门心思地学。老师教得很认真,我们学习也很认真。
1956年我毕业那年,正赶上党中央发出“向科学进军”的号召,我就留校任教了。其实我最开始是想研究中国古代史的,但是系里认为我外语比较好,要求我去教外国史,而且还是艰深晦涩的世界中古史,我也只能服从分配。世界中古史这一段的历史比较难学,当时引进的图书、资料很少。20世纪50年代学习苏联,引进了一些苏联的图书、资料,后来中苏关系破裂,苏联的图书也少了。至于出国留学、访问,更是不可能的事。另外,做外国史研究要懂外语,而我们学外语连收音机都没有,所以语言学习也比较困难。就是在这样艰难的条件下,我自己摸索着讲授世界中古史,也尝试做一些研究。在北大几十年,我也经历了风风雨雨,但是贯穿始终的就是史学研究,不敢说有多少成就,总还算积累了一些心得,在此与大家分享一下。
1956年,马克垚大学毕业照
做学问不能拘泥于经典权威。我刚读大学的时候,正是“全盘苏化”时期,教材全是学苏联的,苏联专家的意见也是权威的,我们不能有不同意见。苏联不少学者认为奴隶社会分两个阶段:一个是发达的奴隶社会,像希腊、罗马;另一个是落后的、专制的奴隶社会,像古代中国、印度、埃及、巴比伦。他们认为落后的奴隶社会不能发展到发达的奴隶社会,而且经济也不能达到先进奴隶社会的水平。我们一听就很生气,这种思想好像传达出的就是东方永远也达不到西方的水平,我们当然不同意了。当时,我就觉得苏联不太可信。一个原因是苏联很多观点是从西方引入的,有很多带有殖民主义色彩的东西被延续下来了;另一个原因我觉得是苏联大国沙文主义特别严重。
20世纪六七十年代,国外进行了对亚细亚生产方式的大讨论。这个问题之前在苏联是禁区,斯大林逝世后,苏联又开始讨论这个问题。英国和法国的一些期刊上也发表了很多相关文章。我因为参加编写《简明世界史》看到这些文章,就觉得这一问题可以讨论。改革开放后,国内也对这一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有人说亚细亚生产方式是奴隶社会的,有人说是封建社会的,也有人说是原始社会的。我认为他们说的都不一定对。马克思对社会发展阶段的意见,主要是根据欧洲的历史经验做出的,对亚洲的历史了解不够,才提出亚细亚生产方式的问题。马克思也没有明确说过5种生产方式,是斯大林总结出5种生产方式,这并不一定完全正确。社会发展阶段的问题,还是需要讨论的。
对亚细亚生产方式的讨论对我的思想是个很大的解放,让我知道不能迷信经典权威,而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切从实际出发。
要学习广博的社会科学知识。20世纪五六十年代,国内史学界讨论的是所谓的“五朵金花”(中国古代史分期问题、中国封建土地所有制形式问题、中国封建社会农民战争问题、中国资本主义萌芽问题、汉民族形成问题)。涉及土地制度的问题时,讨论我们东方有没有土地私有制。我当时读到侯外庐先生关于土地制度的一篇文章:《关于封建主义生产关系的一些普遍原理》,侯先生主张中国古代是土地国有制,这引起许多不同的意见。侯先生懂德语,他引用的马克思语录和习惯上翻译的很不一样,应该是考察过马克思原著的。所以我去查了马克思的原文,涉及的很多概念我都不清楚。马克思是法学博士,文章中有很多法学概念,而我的法律知识很差,当时不像现在有通识教育,可以跨系选课,而是“划系为牢”,不能随便选课。我只好自己补课,找外文法学著作来学习,读得昏头昏脑、半懂不懂,也去请教过法学大家芮沐教授。不过自己补课也有一定成果,就是了解到土地制度有法律形式和经济事实两方面的问题。1964年,我在《历史研究》发表了《关于封建土地所有制形式讨论中的几个问题》,从法学角度分析了什么是“占有”、什么是“所有”,不过并没有能解决这几个问题,只是提出问题而已。
通过这段研究经历,我发现学历史不能只学历史,还要有广博的社会科学知识。那时候我觉得法学当然是重要的,经济学、社会学也是很重要的。我一度还学习过一些经济学知识,可惜自己的数学基础不行,学不深入。广博的社会科学知识能使史学研究进一步深入,能够使人正确地提出问题,从而解决问题。
我始终认为,中国人研究世界史,也有自己的优势,就是可以以中国为参照系,进行中西比较,这样可以看到西方人看不到的一些问题。
比如,在法律问题上,西方有一种说法叫“王在法下”,他们认为法律不是制定的,是被找到的,因为他们对法律的概念追溯到了习惯,习惯是先有的,法律先于国王,法律也因此高于国王,所以他们认为西方是民主的、文明的、法治的,指责东方是专制和落后的,法律是君主制定的。后来我发现中国也有自己的习惯法,那就是“礼”,礼也不是由君主制定的。一般认为董仲舒是中国君主专制学说的奠基者。可董仲舒的“天人感应说”也主张人君的行为应该符合天道,强调君王要遵守“礼”;不行天道,不按照“礼”的规定行事,是要下台的。所以,“王在法下”的概念在中国同样也有。西方王权讲究血统,一般世代相袭;而中国不同,中国人一直认为“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如果帝王违反了“礼”,老百姓是可以起来造反的,所以恰恰是中国人最具“造反精神”。
跳出西方主义圈子,扎根中国大地,建立自己的学术体系、话语体系。我们过去就批判西方中心论,但是实际上我们的教科书大体上还是西方中心论,因为西方好像有发展规律,人家有希腊、罗马、中世纪,然后就到了文艺复兴、工业革命、资产阶级革命;但是东方是一种循环史观,中国是讲朝代,唐宋元明清,好像没有规律,所以我们就向西方学习。当然,我们必须承认,学习了西方历史的这些规律后,我们的历史学研究才有了很大的进步,否则我们还是只有纪传体和编年体。但是,我们也因此不知不觉受了人家的理论控制,跟着人家走。当学生就是要向先生学习,学习了以后跟着先生走,最后就跳不出来了。
萨义德的《东方学》提出,你不但要认识到西方中心主义是西方人的学说,还要认识到是西方制造了东方主义,你对自己的认识也是西方人给你的。因为西方中心主义给了你一个理论、一个方法,你就得跟着它了,所以你戴着它的眼镜一看,我们就是落后、专制、不民主,形成了这样一个思维定式,这就是在话语上受了控制。
世界一定是多元发展的,中国有中国的规律,西方有西方的规律,阿拉伯有阿拉伯的规律,当然这些规律一定有共同性,我们应该在个别里求出最一般的东西。所以我一直认为,看问题要跳出西方中心主义的理论束缚,这样我们也许会有一个新的世界历史观、一个新的世界历史图景。我觉得,不光中古史,整个世界的历史都需要重新研究,重新研究的重要任务就是摆脱西方人制造的西方中心主义思想束缚,还历史以本来面目。我写了《古代专制制度考察》一书,试着从那里面找一条路来。当然,完成这个宏伟的蓝图要靠几代学者的努力,特别要靠年轻学者,逐渐把这个问题解决掉。
一直以来,源于西方的学术范式、研究方法,长期占据国际学术主导地位。现在,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的史学已在不少领域可以到国际史坛一展风采,和他们打个平手,这日益引起西方学术界的重视。但是中国史学还是受西方主义的束缚,未能建构起中国自身的学术范式,出现“西化”和“国际化”的倾向。此外,符合中国特色的学术评价体系尚未建立健全,当前学术界重数量轻质量、重形式轻内容的评价导向,不利于学科的健康发展。我认为,未来我们的研究一定要扎根中国大地,总结中国的历史经验;既要借鉴西方有益的理论和方法,也要根据中国历史文化实践经验和未来发展需要构建中国理论,同时,还要实现学术评价转型,改变“崇洋媚外”的学术评价标准,淡化数量考核,建立起更加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
在这一进程中,北大应作出自己的贡献。北大有一个光荣传统,那就是敢为天下先,北大就是要有这样一种精神,要做“常为新的,改进的运动的先锋”。我希望北大能够保持这样的传统,而不是跟在别人后面亦步亦趋,依样画葫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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