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心得

干部培训基地—西南政法大学

作者:陈佳旭  2019-12-02 15:09:18   3257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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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高等政法学府,改革开放后国家首批重点大学,国家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教育部与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来华留学生中国政府奖学金委托培养院校,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提升计划二期入选高校。

学校前身为1950年创建的由刘伯承担任校长的西南人民革命大学。1953年,以西南人民革命大学政法系为基础成立西南政法学院,首任院长是抗日民族英雄、原东北抗日联军第二路军总指挥周保中将军。1978年,被国务院批准为全国重点大学;199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博士学位授权单位;1995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更名为西南政法大学。200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全国首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单位;2004年,经国家人事部批准设置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1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为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同年8月,经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教育部批准成为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同年10月,成为教育部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2016年,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院校;2017年,入选重庆市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历经近70年励精图治,学校恪守“博学、笃行、厚德、重法”的西政校训,坚持“教学立校、人才兴校、科研强校、依法治校”的办学理念,逐步凝练出“心系天下,自强不息,和衷共济,严谨求实”的西政精神,已形成以法学为主,哲学、经济学、文学、管理学、工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从本科到硕士、博士研究生教育以及继续教育、留学生教育等多层次、多类型的人才培养格局。

学校现有沙坪坝校区、渝北校区和宝圣湖校区,占地面积共3000余亩。其中,渝北校区为本科及研究生教育教学中心,沙坪坝校区为继续教育和干部培训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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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成人教育始于1953年,1981年开始举办成人学历教育,1985年开始承担自学考试法律专业主考任务,2003年成立继续教育学院。学院是学校开展成人学历教育(函授)、自考助学、在职培训等工作的教学及管理机构。学院现有沙坪坝校区校本部、四川、云南、广东、广西等5个函授站点,举办以法学专业为主的成人函授教育。学院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烈士墓,现有教职工61人,其中在编教职工17名。学院设有综合管理科、教务科、培训部、自考办公室、学生管理科5个科室。

经过半个多世纪发展,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教学管理规范,同时具备良好的办学条件,完善的管理办法和严密的组织机构,其办学水平在国内处于同行业领先地位,以办学特色鲜明赢得了良好的办学信誉,多次被评为省、部、市级成人高等教育办学先进单位。1992年学校被国家教委评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教育先进单位”,同年被司法部评为“函授教育先进单位”;1996年学校在司法部函授、夜大学教育评估中名列部属院校之首;1997年学校被国家教委评定为“全国成人高等教育评估优秀学校”和“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先进主考学校”;2004年、2006年、2008年、2010年、2012年连续获得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两年一评的“成教学历学籍管理先进单位”称号。

西南政法大学培训学院前身是2003年成立的继续教育学院培训部,2017年5月,学校正式设立培训学院,与继续教育学院合署办公。培训学院是学校面向社会举办非学历教育培训的专门机构,也是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委政法委确定的“重庆市政法干部基地”主要承办单位。

培训学院在实践中坚持弘扬西政精神,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本,进一步发挥教育教学、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职能。

立足重庆,服务西南,面向全国,主动适应国家战略,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充分利用学校优质法学教育资源,致力于全国各地公安、检察院、法院、监狱、司法、纪检监察等各类人才的知识更新及能力提升,承担省(市)级培训以及地方、行业、企事业单位的委托培训,形成了多类别、多形式、多层次的培训格局。2003年以来,先后为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举办了各类培训班近2000期,培训学员15万余人次,受到委培单位和参训学员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