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的新闻在不少人的手机上迅速“刷屏”,《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以下简称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正式颁布实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自正式提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日程后便受到高度关注。
如今,历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三次审议的海南自由贸易港法顺利表决通过,不仅为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律法规体系“四梁八柱”的搭建夯实了基础,也展示了中国对外开放的决心。
大家纷纷表示,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使自贸港建设有法可依、依法推进,将有力稳定市场预期,有利于加快形成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和公平统一高效的市场环境,不断提升社会各界对自贸港建设的信心。
海南自贸港立法咨询委员会委员、海南大学副校长王崇敏教授表示,海南自贸港是具有中国特色的自由贸易港,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的颁布实施为海南自贸港建设与发展提供了基础性、原则性法治保障,彰显了中央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高度重视,体现了我国推进高水平开放、支持经济全球化的决心,表明了自贸港将走法治引领的道路,实现了自贸港制度的顶层设计法治化,提供了自贸港发展的稳定预期环境。
“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对海南自贸港基本法律制度做了框架性、概括性规定,为海南自贸港地方法规体系的建设提供了法律依据并指明了方向。为此,应当紧紧围绕法律规定的内容,厘清不同性质立法权的立法范围,充分发挥自贸港法规制定权、经济特区立法权以及地方立法权的作用,创新地方立法机制,不断健全自贸港地方法规体系,持续推进自贸港建设重点领域和重点任务的法律制度集成创新。”王崇敏说。
海南大学法学院原院长、海南省法学会原副会长、教授王峻岩在1988年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时就来到海南,应聘成为海南大学法学院首任院长,此后30多年一直在海南深耕经济法、民商法领域的教学研究工作。
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表决通过的消息传来,王峻岩直言“激动之情难以言表”。他认为,全国人大决定为海南自贸港立法,是我国在特殊功能区法治体系建设方面的一项重大突破。作为一部以地方命名的特别法,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的制定、发布和实施意义重大,对国内外特别法领域的研究和发展方面具有推动和鼓励作用。希望海南抓住机遇,充分发挥地方立法权,在贸易、投资、金融等方面制定相关的实施条例,推动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沿着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康庄大道稳健顺利地向前推进。
格鲁吉亚留学生乔治是海南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在海南求学期间,看到海南自贸港发展如火如荼,2019年,乔治在海口注册成立了海南乔智贸易有限公司,把家乡格鲁吉亚的红酒卖到中国。如今他的红酒生意除了遍布海南岛,还做到了北京、上海、广州等地。乔治说,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的颁布实施给他在海南从事跨境贸易带来了更多信心,肯定能让他的红酒生意蒸蒸日上,也能吸引更多的外国人来海南经商、创业。
从初审稿到最终正式公布的法律文件,都对“人才支撑”作出明确规定,这让海南大学法学院学生高乔感到欣喜:“‘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是自贸港法特别提到的方面,尤其是规定要‘建立市场导向的人才引进、认定、使用机制’,也显示了海南自贸港对人才的需求和爱护。通过制度革新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人才市场环境,这为广大青年投身自贸港建设提供了更多机遇,相信会有越来越多的本地高校毕业生选择留在海南工作,投身海南自贸港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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