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邯郸辛集等地部分群众通过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他们在当地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时,被收取接种费用,该做法明显不符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宣布的“新冠疫苗全民免费提供”政策。
国办督查室对群众留言初步核实后,及时转河北省政府核查办理。
河北省政府接到国办督查室转送的问题线索后,立即组织核查办理,根据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进行核查排查。经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一是石家庄市藁城区疫苗接种机构违规向199名群众收取8.75万元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费用。二是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医院在2021年1月9日河北省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后,仍按疫苗费200元/人、接种服务费25元/人的标准,违规向群众收取新冠病毒疫苗第二剂次接种费用。邯郸市在开展全市排查时发现,共有6个县(市、区)存在违规收取疫苗费、接种服务费问题,共涉及新冠病毒疫苗5108剂次、收费114.93万元。三是辛集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1月18日—19日分两批组织12名一线疫情防控人员到该市中医院接种第一剂新冠病毒疫苗,并由接种人员个人负担200元接种费用。
经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立行立改,目前已将相关费用全部退还。河北省政府表示,下一步将严格落实现阶段新冠病毒疫苗居民免费接种政策,疫苗及接种服务费用由医保基金负担,个人不负担。同时将加大监督力度,防止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收取个人费用的现象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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