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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理解与适用暨基层法院作风、能力素质提升研修班成功举办

来源:云南大学  2018-10-18 07:57:10   1046 阅读

  7月2日上午9时30分,法学院《民法总则》理解与适用暨基层法院作风、能力素质提升研修班在云大东陆校区科学馆一楼报告厅举行开班仪式。法学院院长高巍致欢迎辞,个旧市人民法院院长黄正刚、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汪林文发表讲话。弥勒市人民法院,个旧市人民法院,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及临沧市各基层人民法院部分法官参加本次研修班。

  本次研修班有幸邀请到中国著名民法学家梁慧星教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原副主任扈纪华等专家学者及法官参与授课。开班仪式结束后,梁慧星老师和扈纪华老师以立法亲历者身份,就《民法总则》的重要条文及争议焦点和立法背景为学员们进行了精彩讲解。在后期课程中,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张鹤教授,就《民法总则》的疑难问题——基本原则、民事主体、代理等问题进行了解析;云南省优秀法官、全国法院系统办案标兵吴娴法官结合丰富的办案实践经历,讲述了对《民法总则》部分条文的理解与适用;云南省委党校吴家骥教授在党建课程中强调让服务成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鲜明主题,倡导建设服务型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

  7月4日下午,学员参观了云南省第二监狱反腐倡廉教育警示基地。基地由警示厅、阳光厅和报告厅三个部分组成,以平面中英文对照展板,结合艺术品创作、场景演绎、声光电等现代布展手段,通过纪录片、展板等多种形式展示了典型腐败案例、勤廉先进典型和云南省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传承清廉之风的主题贯穿活动始终,让参访法官时刻牢记“为政不贪,头顶蓝天,为政不廉,头悬利剑!”的铁律。

  本次研修班为期3天,集结理论界专家学者和实务届资深法官,从多角度对《民法总则》进行深入分析,旨在加深参训学员对《民法总则》的理解程度,提高参训法官对《民法总则》生效后的法律适用能力,同时加强各参训法院的作风建设,实现专业能力和思想水平双重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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