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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勐腊回应“事业单位教师招聘现假证”:启动二次核查

来源:央视网  2021-03-26 10:27:16   481 阅读

云南网讯(通讯员 云勐轩)3月25日,有媒体报道“云南一事业单位教师招聘现假证疑云:举报者称网购到同款假证”,引发网友关注。3月25日下午,记者致电勐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勐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已成立了工作组,就媒体关注的问题进行再次核实。待核查结束后,将向社会如实公布调查结果。

已成立工作组向相关部门和机构核实情况

据勐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介绍,自2020年12月10日以来,勐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先后收到3件各级转办的关于雷科举报邓阳涉嫌无证、假证等参加事业单位招考的违规行为的信访举报,面对信访问题勐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始终高度重视,本着以人为本、审慎稳妥、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成立了工作组,安排专人向相关部门和机构核实情况,以确保勐腊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严肃性。

勐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称,根据《2020年西双版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要求,2020年西双版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资格复审时要求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020年11月23日、24日,勐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2020年勐腊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勐腊县职业高级中学体育教师岗位共资格复审4人,其中:笔试成绩第一名邓阳,按要求提供了身份证、户口簿、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篮球裁判员等级证书(二级)和健美操指导员二级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符合岗位设置招聘条件,资格复审合格;笔试成绩第二名盘越龙,按要求提供了身份证、户口簿、笔试准考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未能按要求提供篮球裁判国家二级和健美操指导员国家三级及以上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不符合岗位设置招聘条件,资格复审不合格;第三名王夜维,按要求提供了身份证、户口簿、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未能按要求提供篮球裁判国家二级和健美操指导员国家三级及以上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不符合岗位设置招聘条件,资格复审不合格;笔试成绩第四名魏楠,按要求提供了身份证、户口簿、笔试准考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篮球裁判员等级证书(二级)和健美操指导员国家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符合岗位设置招聘条件,资格复审合格。

待涉及机构部门回函核实

勐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应称,2020年12月14日、2021年3月2日,勐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向云南省篮球协会、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职业教育研究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体育局、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等5家部门、机构发函,要求其给予协助核查邓阳同志的篮球裁判员等级证书(二级)和专业人才技能证书(健美操指导员二级证书)的真实有效性。勐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0年12月15日收到云南省篮球协会回函,“邓阳同志篮球裁判员等级证书(二级)真实有效”。于2020年12月15日、2021年3月11日,先后收到中国管理科学院职业教育研究所回函:“邓阳同志于2020年11月份,在我所专业人才技能培训中心培训基地参与了健美操指导员(二级)技能提升课程的培训并通过测评。该同志的证书确实系我所专业人才技能培训中心颁发。”,并提供了邓阳同志参加培训报名登记表、培训课程索取流程、在线考试卷和成绩以及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职业教育研究所隶属关系、专业技能培训中心隶属关系及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的业务范围等资料。

从中国管理科学院职业教育研究所提供的相关材料看,邓阳同志是2020年11月10日参加健美操指导员培训报名的,培训时间11月11日至18日,2020年11月18日参加考试,成绩86分。2021年3月10日收到北京市体育局复函:“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职业教育研究所不属于体育系统,所以无法证明该单位是否具备开展健美操指导员专业人才培训资质”。

同日,收到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工作人员电话回复,称,“协助核实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职业教育研究所及所属专业人才技能培训中心是否具有开展健美操指导员专业人才培训资质”不在北京市管辖范围内,不能给予协助,不再书面回函。

截止3月25日15:00时,勐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局暂未收到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的回函。

勐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表示,自2021年3月2日发函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后,安排了分管副局长专门与其进行对接,经多轮沟通联系,仍未回函。3月25日上午10:30时许,勐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管副局长再次与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督促其尽快向勐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函,其工作人员表示:来函已收到并交由其院法务部门办理,但其院办理此类事项有相应程序,拟办意见提出后还需报其院办公室审核后才能回函,表示将帮助督促其院法务部门尽快给予回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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