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9日,国办督查室在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通报了河北、山东、河南等地违规设置限高设施和检查卡点严重影响货车通行等问题。河北省、山东省、河南省和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高度重视,迅速组织核查处理,并举一反三开展全面排查整改。
河北、山东、河南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作出批示,责成有关方面对督查通报的问题严肃整改,并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排查治理。截至2020年12月,河北省共排查道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6909处,拆除2894处,保留4015处;山东省共排查11302处,拆除7660处,保留3642处;河南省共排查4841处,拆除2271处,保留2570处。为巩固清理整治成果,河北、山东、河南3省对确需保留的道路限高限宽设施全部登记造册并向社会公示,畅通了举报投诉渠道,建立了长效监管机制,同时对需进入城区限行区域的货运车辆推行网上办证,最大限度保障货车便捷通行。
鉴于督查通报的问题有一定的代表性,2020年11月至12月,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督促指导全国各地集中组织开展了道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专项整治行动,明确“以交通管控、污染防治为名在道路上设置的限高限宽设施,必须坚决拆除”等六个必须拆除取缔的整治标准。截至2021年2月5日,全国共排查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61864处,拆除取缔20426处(国省干线1391处、农村公路16763处、城市道路2272处),保留41438处(国省干线11042处、农村公路24173处、城市道路6223处)。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按要求公示了保留的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汇总清单。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表示,将继续督促指导各地相关部门加快推进公示牌设置工作,及时受理群众投诉,坚决查处违法违规增设问题,同时加快出台公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设置技术指南,指导地方优化和改进城市配送货车通行管理工作,加快构建现代路网监控网络,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优化货运营商环境。
国办督查室将按照今年《政府工作报告》部署,持续督促推动有关地方和部门坚决整治违规设置妨碍货车通行的道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全面改善公路运输条件,保障交通骨干网络畅通。企业和群众如遇到相关问题,可以通过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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