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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政法大学成立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

来源:西北政法大学  2019-07-17 09:07:26   581 阅读


7月15日下午,西北政法大学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授牌仪式暨”枫桥经验”基层社会治理实践新发展研讨会在长安校区举行。授牌仪式由漆思副校长主持,科研处处长李瑰华宣读学校《关于成立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的通知》,杨宗科校长向汪世荣院长授牌并讲话,褚宸舸执行院长代表研究院做表态发言。中共诸暨市委政法委领导、绍兴市委党校专家以及陕西省委政法委、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陕西省司法厅、共青团陕西省委、长安区司法局等省内单位部门领导与会祝贺,西北政法大学党政办、科研处、学科发展与规划处、培训中心领导及研究院朱继萍教授等师生代表30余人共同见证这一历史时刻。授牌仪式后,研究院举行了”枫桥经验”基层社会治理实践新发展研讨会。西北政法大学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作为校级实体性研究机构,由校长助理、校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博士生导师汪世荣教授兼任院长,博士生导师褚宸舸教授担任执行院长。



校长杨宗科向汪世荣院长授牌



副校长漆思主持授牌仪式



科研处处长李瑰华宣读学校《关于成立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的通知》



杨宗科校长首先介绍研究院成立的背景,他指出,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契合学校学科、专业建设的路径,研究院的成立经过学校反复论证和长期准备。2005年以来,以汪世荣教授为首的研究团队对枫桥经验进行了长达15年的跟踪研究,在社会治理法治研究领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在国内权威、核心期刊发表相关研究文章30余篇,2018年在法律出版社推出系列专著三本。可以说“枫桥经验”研究的西北学派已然形成。所以,研究院的成立可谓水到渠成,正逢其时。杨校长还对研究院的未来发展提出三点要求和希望。第一,要继续加强对以枫桥经验为代表的各地社会治理实践进行理论概括,打造学校科研服务国家需求的亮点,聚合多学科的研究力量,加强问题意识,提炼、总结好新时代“枫桥经验”。第二,完善人才培养体系,积极培养面向基层社会治理的高素质法治人才。研究院不仅要给本科、硕士、博士研究生开设相关课程,而且要在条件成熟时积极谋划、设置相关二级学科。第三,团队要积极开展社会服务,为社会治理能力的提升做出贡献,形成一支成员稳定、结构合理的研究队伍,促进“枫桥经验”的理论化、学科化和法治化。



褚宸舸教授代表研究院师生做表态发言,他首先感谢学校和校领导的支持、信任和鼓励。表示在研究院今后的发展中,自己将做到不辱使命,把事做好、做实,把研究院办成学校服务国家法治建设需要、服务社会、培养新时代法治高素质专业人才的“金字招牌”。他简要汇报了对研究院未来工作的设想,提出研究院要科研、智库、人才培养和干部培训“四条腿”走路,发挥“三秦学者”西北政法大学基层社会法律治理创新团队的学术优势,补齐工作短板,内引外联,向实践部门和校外专家虚心请教,广交朋友。要落实好杨校长对研究院的工作要求,推动研究院逐步建立理论总结、实践应用、宣传推广三支专兼职的工作队伍,未来将以实际行动和业绩来回报学校和社会的期望。



中共诸暨市委政法委委员、诸暨枫桥经验研究会会长陈善平同志代表诸暨市委政法委、枫桥经验研究会对研究院的成立表示祝贺并。他表示,西北政法大学“枫桥经验”研究团队,十五年来致力于“枫桥经验”的理论化提升和总结,为“枫桥经验”的传播和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为中国基层社会治理实践和切实化解矛盾纠纷以及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的提升起到了重要作用。因此,研究院的成立有着深厚积淀和现实考虑,相信未来研究院能够引领“枫桥经验”的深度发展并取得更大的成就。



陕西省委政法委基层社会治理处处长朱宏伟同志代表陕西省委政法委和与会校外实务单位祝贺研究院的成立,他希望研究院多出好成果,为平安陕西建设做出更多、更大贡献。今后将积极与研究院开展课题合作,依靠研究院的专业力量,使“枫桥经验”在陕西开花结果,提炼总结好陕西省各地的社会治理经验。



研究院的学生代表博士生张永林做了主题发言,重点汇报了在团队导师指导下,自己参与枫桥经验课题研究,并在科研中逐步提升能力的体会。



授牌仪式后,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举行了专题研讨会,研讨会由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院长汪世荣教授主持。浙江省诸暨市委政法委委员、枫桥经验研究会会长陈善平和绍兴市委党校枫桥经验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卢芳霞教授分别做了内容丰富、生动的主旨报告。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高波、共青团陕西省委权益部部长潘磊、陕西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副处长罗楠、长安区司法局副局长巩静海分别结合自身工作做了发言。(供稿: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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