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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文化办与继教学院合作举办校园新媒体沙龙首场院系专场

来源: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0-11-23 18:06:20   569 阅读

11月19日上午,由学校党委宣传部网络文化办公室和继教学院联合举办的清华大学校园新媒体沙龙暨继教学院综合业务培训第三讲“网络宣传中知识产权侵权风险及应对策略”在清华科技园创新大厦402教室举行。

本次讲座系校园新媒体沙龙首场院系专场,由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荣康、党委宣传部网络文化主管金若沙主讲。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静传,继教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文雪,到场参会并发言。继教学院综合办公室主任李阳主持。本次讲座同时通过荷塘雨课堂面向全校师生开放直播,共有100余人到场或在线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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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现场

张荣康在讲座中为大家介绍了著作权法基本概念,对新旧版本的著作权法的增、删、改情况进行了对比讲解,并就网络宣传行为的著作权法性质、法律限制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他特别提醒大家,法律设置层面鼓励对网络侵权行为的维权,建议大家在工作中一定要关注网络信息在发布、传播、转载情形下的版权问题。随后,他对院系宣传工作所涉及到的典型业务平台、开展业务所涉及作品/制品的类型进行梳理和介绍,特别针对视听作品、录像制品、口述作品、文字作品、美食作品、摄影作品、软件作品使用中的典型法律风险、使用建议及近期比较知名的相关案例进行了特别解读。张荣康指出,通常所提到的“商业化使用”目前并无明确的法律定义依据,有些是指收取直接性经济利益场景下的使用行为,而有些并不直接收取经济收益,但可能产生或导向直接性经济利益的行为,建议应当明确相关授权主体提供的合同或授权书中对商业化使用的定义及禁止情形,以免产生争议。他表示,网络宣传中的互联网媒体并非传统媒体,网络宣传工作从业者们应时刻牢固树立“许可授权先行”的观念,切勿存在侥幸心理,公立高校更不可放松对著作权侵权情形的警惕。针对网络宣传中典型问题,张荣康也作了详细解读,并解答了线上线下参会人员提出的各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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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荣康主讲

金若沙简要介绍了校园新媒体沙龙相关情况以及宣传部近期制作的 “网络宣传版权资源工具包”,工具包包括宣传资源、著作权侵权防范建议、常见问题解答、相关常见合同范本以及学校网络信息内容管理相关制度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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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宣传部网络文化主管金若沙

李静传表示,随着社会经济生活的不断前进,各个领域的法律条款也在日益完善,高校作为宣传工作较为活跃的单位,更应时刻注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变化。希望能通过本次讲座,解答大家在工组中面临的一些难点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作为清华校友,他本人及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一直十分重视与清华大学的合作,希望各位老师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将遇到的问题及时反映给党委宣传部,泰和泰将在第一时间为大家提供帮助,解答相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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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静传发言

最后,张文雪作总结发言。她表示,全面依法治国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学院的各项工作包括网络宣传必须纳入到依法治理的轨道。继教学院多年来一贯重视版权规范工作,倡导教职工在日常工作的方方面面树立和强化版权意识。学院融媒体工作组、在线教育办公室主动通过购买等方式取得了部分字体、图片、视频等版权资源,并面向全院开放,为学院进一步加强版权规范作出了积极贡献。希望继教学院的每一位教职工以此次讲座为契机,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意识,自觉抵制和防范侵权行为的发生,提升合法合规使用相关资源的能力和水平,成为终身学习的推动者、参与者和实践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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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教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文雪作总结发言

参加讲座的教职工表示对党委宣传部提供的学校网络宣传版权资源工具包充满期待;通过本次讲座对网络宣传所涉及的知识产权侵权风险有了较为全面的认知和理解,特别是讲座中的案例解读、问题解答,切实解决了大家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疑惑;讲座提到的应对策略,也为大家进一步做好网络宣传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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