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近日印发《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演出市场繁荣发展的通知》,以深化演出市场“放管服”改革为切入点,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增强企业发展内生动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精神文化需求。
通知从提升审批效能、规范新业态发展、实施精细化管理、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组织保障等五个方面,采取一系列举措,推进演出市场繁荣发展。
通知提出,持续推进一网通办,简化巡演审批程序,落实外资准入政策,促进演出市场消费。鼓励将优质演出产品和服务供给项目纳入政府资金扶持范围,通过购买服务、发放优惠券等方式,加大扶持力度,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
通知明确,坚持包容审慎监管的理念,建立适应新业态发展特点的监管机制,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完善对演出场所新业态管理和虚拟形象类演出管理,明确这两类应当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纳入监管视线。
通知要求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做好对涉及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等重点演出题材审核把关。加强对重点演出类型如音乐节庆类演出活动、沉浸式演出、小剧场演出、旅游演艺以及在现场音乐厅举办的营业性演出活动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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