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2月4日电 据最高检网站消息,2月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和最高检机关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学习2月3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研究检察机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向最高检机关各内设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负责同志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要求。
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军强调,要认真学习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两次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讲话精神,从严从细、一丝不苟抓好贯彻落实。要按照党中央各项部署以及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有关通知要求,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各项检察职能,把疫情防控工作和日常检察工作同步抓紧抓好,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检察力量。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后,最高检第一时间做出响应,强化对下指导,提出明确要求。1月27日,为落实1月25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再部署再动员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最高检向全国检察机关发出《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疫情防控部署坚决做好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并成立由张军担任组长的最高检机关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高检院关于防疫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办法》。1月29日,最高检发布《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以来信、网络和电话方式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的公告》。1月30日,针对疫情防控期间刑事案件办理问题,最高检还特别下发了《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刑事案件办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
张军要求,要抓好自身防疫工作。最高检机关要按照《高检院关于防疫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办法》和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要求,坚决把各项措施从严从实执行到位。分管院领导和各部门负责同志要履行好主体责任,并以适当方式进行检查、督导、指导,一刻不能放松、一处不能放松。
张军指出,检察机关在疫情防控中要积极履行检察职能,最高检要组织、协调、指导各级检察机关抓好办案工作,特别要按照中央部署依法严厉打击利用疫情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趁火打劫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制售伪劣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维护防疫工作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公共安全和国家安全。要积极、主动、及时了解有关情况,勇于担当、善于作为,依法从严从快坚决惩治恶性犯罪,回应社会关切,震慑潜在违法犯罪行为。
“在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要以高度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抓紧抓好各项检察工作,做到日常工作不放松。”张军指出,工作形式可以结合防疫情况适当变通,但各项检察工作不能等、不能拖、更不能推。要更加负责地落实好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等部署安排的各项工作,为实现“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持续发力。要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狠抓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管好队伍、建强队伍。
张军强调,在防疫非常时期,广大检察干部要进一步严格要求自己,时刻不忘自己的党员、检察官和检察干部身份,自觉执行各级党委、政府和所在单位部署的各项防疫举措,不信谣、不传谣,更要积极主动引导群众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增强信心、坚定信心,自觉做到为党分忧、为国解难、为民出力。要把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在非常时期的工作和言行中。这次疫情是对我国治理体系和能力的一次大考,更是对检察机关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的一次大考。最高检机关各级党组织、各职能部门、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经得起检验,以上率下、以身作则,忠诚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为各地检察机关履职办案作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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