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我校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在家校领导,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全校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以及党纪学习教育专班全体成员参加会议。会议由校党委书记李丽荣主持。
会上,校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省纪委监委驻青海大学纪检监察组组长陈爱民同志从“进一步提升对纪律的认识、增强守好六项纪律的自觉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直在路上”三个方面结合典型案例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再学习再解读。
李丽荣要求,一要深刻领悟开展警示教育的重大意义。全校上下要深刻领悟开展警示教育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开展警示教育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一体推进“三不腐”的重要环节、是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更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的重要任务。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推动警示教育在党纪学习教育中的全过程、全覆盖,以案促学、以案说纪,用好警示教育这剂“醒脑良药”,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以实际行动落实省委干部要干、思路要清、律己要严的要求。二要持续强化《条例》学习。抓好警示教育,首要问题就是要持续加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通过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和《条例》坚定理想信念,强化责任担当,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和各级党组织要深刻理解和把握警示教育的核心要义,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充分认识哪些事情可以做,哪些事情坚决不能做,持续加强廉政建设,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三要持续抓好作风建设。校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专班要发挥好定向把关作用,准确把握党纪学习教育时间节点,科学合理安排党纪学习教育工作重点和进度,增强学习贯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做到“思想不放松、学习不断线”,以党纪学习教育的成效推动作风、校风、学风、师德师风建设。同时,要将党纪学习教育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相结合、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青海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与学校重点工作结合,有效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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