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上午,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会议在行政楼五楼第三会议室召开。校党委书记姜朋明出席会议并讲话,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列席会议。会议由校党委常委、纪委书记、派驻监察专员张德高主持。
与会人员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发表的重要文章《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把党的伟大自我革命进行到底》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张德高通报了中央纪委关于招投标领域的腐败问题分析,强调要牢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投标程序规定,全面深化招投标管理,确保招投标工作依法开展。协调小组成员结合成员单位全年工作,汇报了开展职能监督、防范廉政风险点等方面的工作举措。
姜朋明就进一步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协调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自觉性。要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精髓要义、实践要求,确保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二是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切实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效性。要结合工作职责,聚焦业务链条,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主动监督,不断加强对廉政风险的分析和防范,层层落实责任,逐级传导压力,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三是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切实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凝聚力。要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抓,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坚持信息互通互享,加强协同联动,进一步发挥财务、审计、组织、人事、巡察等职能监督作用,不断凝聚工作合力。四是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切实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原动力。把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持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准确掌握其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真正做到心里时时有纪律,言行处处守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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