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6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5月8日下午,副校长王厚杰组织研究生院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专题学习,并研究部署学校贯彻落实举措。
会议指出,学位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教育制度,学位法全面总结了学位条例实施以来学位工作改革发展的成果和经验,对增加专业学位类型、完善学位管理三级体制、细化学位授权规定等几大重要领域进行制度创新,进一步推动了依法治教和学位法治建设。王厚杰强调,要充分认识学位法颁布的重大意义,深入学习领会学位法的精神内涵,准确把握法条要义,明确学位工作各项要求;要认真对照学位法,梳理我校现有相关文件规定,及时启动修订和完善;要思考如何体现学位授予资格中关于实践成果和学位论文创新性的要求。
与会人员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的核心内容进行了研讨交流,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黄阳平分享了学习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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