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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与自治区政府合作共建 中国-东盟法学院揭牌成立

来源:广西民族大学  2024-05-06 10:32:55   162 阅读

4月28日,自治区副主席李常官到广西民族大学宣布中国-东盟法学院成立并揭牌,参观中国-东盟法学人才培养和科研成果展,勉励学院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在服务对外开放合作中发挥更大作用。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梁磊,自治区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刘友谊,广西民族大学党委书记卞成林出席活动。广西民族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韦仕珍主持揭牌仪式。

揭牌仪式现场

自治区副主席李常官宣布中国-东盟法学院成立

广西民族大学党委书记卞成林致辞

广西民族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韦仕珍主持揭牌仪式

自治区副主席李常官参观中国-东盟法学人才培养和科研成果展

广西民族大学中国-东盟法学院的成立是教育部和自治区党委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贯彻教育强国战略,助推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建设的有力举措。

中国-东盟法学院落户广西民族大学,在依托自治区级法学一流学科,整合校内外国语言文学、中国语言文学等优势学科资源基础上,联合有关高校和研究机构组建而成。其建设目标为“一基地一联盟一平台”,即中国-东盟高端法治人才培养基地、中国-东盟法律服务联盟、中国-东盟法律大数据平台。

广西民族大学主要负责人表示,将充分利用校内校外资源,强化与国内和东盟国家的司法实务部门联系合作,组建跨学科、综合交叉的科研团队和学术共同体,深入研究中国-东盟法律政策及实践问题,提高服务广西及东盟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二级巡视员覃庆业,自治区高级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梁炳扬,自治区检察院一级高级检察官李桂华,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级干部宁华,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张军,自治区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黄光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刘仁山,广西民族大学党委副书记陈铭彬,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韦雪芳,党委副书记邓国彬,党委常委、副校长蔡高根,副校长黄晓娟,党委常委、副校长吕俊彪、何立荣、姜明国,南京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云南大学等高校法学院负责人及广西民族大学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活动。

揭牌仪式后,首届中国-东盟法学名家论坛在广西民族大学东盟楼举行,50余名高校专家学者和学生代表围绕“涉东盟法治人才培养模式”主题展开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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