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上午,由内蒙古农牧厅主办、我校承办的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第一期)培训班开班。自治区农牧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玉生,校党委委员、副校长左合君出席开班仪式,并为学员代表授旗、佩戴徽章。来自区内各旗(县)种植养殖公司、合作社、农场、个体等中小企业家的60余名学员,机关第四党总支书记、我院副院长王平平,我院副院长孙文秀及全体老师参加开班仪式。我院院长乌力吉主持了本次仪式。
会上,赵玉生强调了举行本次培训班开办的目的,要求学员提高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坚持学用结合、知行合一,切实增强引领乡村产业振兴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成为高素质乡村产业振兴“头雁”培育人才。
左合君在发言中介绍了学校的基本情况和学校开展乡村振兴工作及“头雁”项目的有关情况,他希望各位学员在培训期间做到认真学习、提升本领,勇于分享、互相借鉴,要敢于做好“头雁”,承担起“头雁”责任,在互助合作带动其他企业及相邻地区致富,实现共富。
导师代表、我校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张建军希望学员通过本次培训学有所获,掌握本领,带动产业发展,更要带动广大农牧民增收致富。学员代表、内蒙古原宇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经理王建军代表全体学员对内蒙古农业大学搭建的学习平台表示感谢,表示大家一定会珍惜学习机会,认真学习并学以致用,真正发挥“头雁”的作用,为家乡的产业振兴贡献力量。张建军与学员代表、赤峰市元宝山区安禾种植专业合作社负责人霍文革、锡林郭勒盟多伦县盛祥养殖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刘亚红签署了“一对一”帮扶承诺书,学校将利用人才、专业和资源优势帮助企业高质量发展。
我院院长乌力吉也表示继续教育学院全体老师将严格按照自治区农牧厅要求,和各位学员一起圆满完成本次培训任务,让每位学员都学有所获、不虚此行。
据悉,202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为落实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主动作为,出台《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自治区农牧厅也出台《关于开展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乡村产业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的通知》有关文件,要求做好自治区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项目。学校高度重视该项工作,通过整合多学科优势和教学资源,按照培育“头雁”项目采取“四个一”培育模式,即采取累计一个月集中授课、一学期线上学习、一系列考察互访、一名导师帮扶指导的“四个一”培育模式,对带头人开展为期1年的定制化、体验式、孵化型培育方案,以助力打造一支能够引领一方、带动一片的乡村产业振兴“头雁”队伍。
本次农牧业综合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第一期(种植与养殖结合方向)集中授课和一系列考察互访计划于11月30日结束。培训方案围绕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专业技能、研讨交流等四大课程模块进行制定,选派校内外相关专业专家以知识传授、专家讲座、研讨交流和学员讲堂等教学模式进行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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