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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来源:人民日报  2020-01-04 16:00:29   475 阅读

习近平同志指出,“治理一个国家,推动一个国家实现现代化,并不只有西方制度模式这一条道,各国完全可以走出自己的道路来。”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这一重要论断,科学运用辩证思维,把坚定制度自信和不断改革创新统一起来,把立足当前和着眼长远统一起来,确保如期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把坚定制度自信和不断改革创新统一起来

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领导人民坚持不懈推进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建设,创造出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为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文化繁荣、民族团结、社会安宁、国家统一提供了有力保障,为坚定制度自信奠定了坚实基础。

习近平同志指出,制度自信不是自视清高、自我满足,更不是裹足不前、固步自封,而是要把坚定制度自信和不断改革创新统一起来。在坚持和完善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问题上,我们党始终保持高度的制度自信和政治清醒。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特色鲜明、富有效率的,但还不是尽善尽美、成熟定型的。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要把坚定制度自信和不断改革创新统一起来,坚决破除一切妨碍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以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轴,深刻把握我国发展要求和时代潮流,把制度建设和治理能力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深化各领域各方面体制机制改革,确保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作出的战略部署落到实处。

把立足当前和着眼长远统一起来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准确把握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演进方向和规律,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既致力于解决在复杂的现实治理中遇到的制度层面问题,又以面向未来的战略视野,为应对前进道路上一系列重大风险挑战,科学谋划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前瞻性、战略性制度安排。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时期,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决定》指出,“到我们党成立一百年时,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显成效”。现在,距离我们党成立一百年还有一年多的时间。奋力实现《决定》提出的这一战略目标,就要突出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形成成熟完备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既要有高瞻远瞩的战略眼光,深刻认识制度巩固和发展的长期性;也要有强烈的历史担当,在每一具体历史阶段担当起该担当的责任。《决定》指出,“到二〇三五年,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这一战略目标,就要在复杂多变的国际格局中保持战略定力,努力形成一整套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的制度体系,不断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风险挑战,全面提升我国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赢得优势、赢得主动、赢得未来,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人民幸福安康、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提供坚强保障。

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充分发挥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决定》指出,“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巩固、优越性充分展现”。实现这一战略目标,就要处理好顶层设计和分层对接的关系,注重各项改革协调推进、相互配合,确保改革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形成总体效应、取得总体效果,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自我完善和发展、永葆生机活力。

(执笔:刘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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