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确保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强调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始终坚持人民当家作主,是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本质要求,也是全面依法治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根本途径。
一、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是坚持马克思唯物史观的具体体现
马克思唯物史观之所以是科学的,在于其准确地回答了社会的主体是谁、历史发展的动力是什么的问题。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我们首先应当确定一切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也就是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这个前提是: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而且,这是人们从几千年前直到今天单是为了维持生活就必须每日每时从事的历史活动,是一切历史的基本条件。”也就是说,人类历史就是人民群众直接从事生产实践的历史,人民群众是推动历史前进的决定力量。虽然少数杰出领袖人物能推动或延缓历史前进的脚步,但最终决定历史格局或历史发展趋势的力量还是人民群众。社会发展的动力是人民,社会的主体是人民,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我国社会历史发展的根本规律。
1944年,毛泽东同志在《为人民服务》中第一次系统阐述了为人民服务的科学理论体系,并指出“我们的共产党和共产党领导的八路军、新四军是革命的队伍,我们这个队伍完全是为着解放人民的,是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坚持革命队伍为人民利益服务是确保人民主体地位的重要体现。邓小平同志在《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中指出:“同资产阶级的政党相反,工人阶级的政党不是把人民群众当作自己的工具,而是自觉地认定自己是人民群众在特定的历史时期为完成特定的历史任务的一种工具。”坚持政党为维护人民利益服务是保证人民是国家的主人的重要途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是创造历史的动力,我们共产党人任何时候都不要忘记这个历史唯物主义最基本的道理”“我们必须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的立场不能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能忘,坚信群众是真正英雄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不能丢”。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完善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健全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各项制度,健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制度,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我们党始终坚持用马克思主义指导社会主义建设伟大实践,保障人民主体地位,重视民意、顺应民心、关注民情、保障民生。既通过正确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带领人民前进,又从人民的实践中获得前进和发展的动力。在社会历史发展中,坚持人民是国家的主体、社会的主体和历史的主体,自觉把政党制度、国家制度、法律等作为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性安排,这是我们党坚持马克思唯物史观的具体体现。
二、坚持人民当家作主是正确处理党和人民关系的核心理念
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成为中国工人阶级、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正是因为正确处理了党和人民的关系。党在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实践中,始终把自己置于人民之中,而不是置于人民之上。党的主张和政策始终反映人民的利益和意志。我们党既把人民当家作主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核心要义,也把人民当家作主作为正确处理党与人民群众关系的核心理念。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以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己任,把自己的本质属性和根本宗旨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在一起。毛泽东同志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规定了我们党为人民服务的关系,用“让人民监督政府”和“人人起来负责”作为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障。改革开放后,邓小平同志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保障民主的制度化和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为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提供了制度和法律保障。党的十五大以后,我们党先后形成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及“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执政理念。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等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并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和“坚持人民当家作主”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这一系列新提法和新思想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不断发展,是对民主理论的重大贡献,是对党的性质和宗旨的深化拓展。我们党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证明,处理好党和人民的关系,坚持党为人民服务,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长期奋斗的必然结果,也是坚持党的性质和宗旨的必然要求。
三、坚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证国家政治生活充满生机活力又安定有序,关键在于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三者统一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伟大实践。”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人民当家作主就是坚持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在完善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的基础上,扩大公民在各层次各领域的有序政治参与,保证人民行使权利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使各项工作都与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相关联。倾听人民心声,回应人民期待,凝聚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
人民当家作主,既体现在党的执政理念上,又体现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之中。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第一次系统描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图谱,“人民”作为其中的高频词,进一步阐释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深刻内涵。一是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要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完善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健全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各项制度,健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制度,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二是为人民服务,为人民谋幸福。坚持一切行政机关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创新行政方式,提高行政效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从而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三是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人民文化权益以及人民安居乐业。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确保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制度,健全人民文化权益保障制度,完善坚持正确导向的舆论引导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文化创作生产体制机制。必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
(来源:广西日报,作者系广西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
【免责申明】本专题图片均来源于学校官网或互联网,若有侵权请联系400-0815-589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