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东盟水果顺利通关,合作成果加速落地

来源:光明日报  2022-09-29 15:39:13   526 阅读

9月19日,广西凭祥友谊关口岸迎来全国首票越南榴莲,这是《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生效以来,东盟新获我国准入水果中第一个实现输华贸易的品种,越南当地企业和农民即将从更加广阔的销售市场中获益,也意味着随着RCEP框架下中国-东盟合作成果加速落地,未来国内消费者将能够品尝到更多质优价廉的东盟水果。

中国与东盟国家之间农产品贸易合作日益密切,是中国推动国际经贸合作实现互利共赢的一个缩影。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着力构建互利共赢、多元平衡、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体系,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积极参与和引领全球经济治理,将我国对外开放工作领入全面开放的新时代,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历史性成就。作为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桥头堡,中国-东盟经贸合作不断深化,为中国和东盟各国人民带来切实的发展好处,无疑是我国全面对外开放硕果中的一颗明珠,是新时代我国开放战略的成功实践。

制度开放为中国-东盟经贸合作奠定坚实基础。我国与东盟各国在自然资源禀赋、政治经济体制、经济发展阶段、文化传统、宗教信仰等多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制度上的协调与支撑是双边经贸合作的必要前提。建立对话关系三十多年来,我国与东盟持续创新合作机制,在规则、管理、标准等制度协同方面共商共建,逐步构建完善双方合作发展制度框架。2010年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完成建设,双方经贸合作由此进入黄金发展时期。步入新时代,借助携手共建“一带一路”的发展契机,中国-东盟经贸合作再上新台阶。2020年中国与东盟十国及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共同签署《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世界最大的自由贸易区由此诞生。我国与东盟区域经贸合作上的制度创新,是我国制度型开放的标志性成果。

中国-东盟经贸合作促进我国对外贸易区域化多元化发展。中国-东盟经贸合作的不断加深,从根本上改变了我国对外贸易长期以美欧国家为主的固有格局。1991年我国与东盟双边贸易额仅为79.6亿美元,而2021年双边贸易额已增至8782亿美元。2020年全球经济贸易遭受冲击,我国与东盟进出口贸易规模逆势上扬,东盟超越美国、欧盟成为我国第一大贸易伙伴。今年1—7月,中国与东盟贸易额达到5449亿美元,同比增长13.1%,占中国外贸进出口总额的比重提高到15%。以东盟为中心,我国的外贸“朋友圈”持续扩大,贸易伙伴更趋多元,区域合作更加紧密,提高了我国应对全球供应链和市场波动的能力,对外贸易更具韧性,同时我国也为促进全球贸易共同繁荣作出了贡献。

产能与投资合作成为推动中国-东盟区域发展的重要引擎。产能与投资合作是实现各国优势互补、协作发展的共赢之举,2012年以来我国对东盟直接投资高速增长,已经成为东盟重要的外资来源国。双方产业链供应链在基础设施建设、传统制造业、批发零售业、新兴服务业等领域联结更加紧密,带动双方产业转型升级。印尼雅万高铁、中老铁路、中泰铁路、金边-西哈努克港高速公路、中缅港口合作等交通运输基础设施项目正在从蓝图变为现实,区域互联互通水平得到极大提升。在能源领域,中国与印尼、老挝等国家在电力电网设施上顺利推进合作,未来区域能源合作聚焦太阳能光伏等绿色能源项目。此外,电子与信息技术正成为中国与东盟产业合作的新兴领域。东南亚是当今全球互联网发展最快的地区,数字经济发展潜力巨大,双方在电子商务、跨境电商、线上娱乐等领域的合作十分活跃。

今年是中国-东盟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开局之年,RCEP生效实施的第一年,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3.0版建设即将启动。放眼未来,中国-东盟经贸合作将为区域一体化持续注入新动能,助力构建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区域共创繁荣美好、人民共享发展硕果的图景正变得愈加清晰。

(作者:戴金平,系南开大学经济学教授、南开大学国家经济战略研究院院长)


【免责申明】本专题图片均来源于学校官网或互联网,若有侵权请联系400-0815-589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