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校(院)召开十二届省委校(院)党委第一轮巡察工作动员会,校(院)党委书记、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韩金祥出席会议并讲话,校(院)纪委书记、省监委驻校(院)监察专员、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刘东平主持会议。根据校(院)党委安排,十二届省委校(院)党委第一轮巡察将派出3个巡察组对外国语学院党委、继续教育学院党总支、预防医学科学学院(放射医学研究所)党委、实验动物学院(省实验动物中心)党委、护理学院党委、运动医学与康复学院党总支6个二级学院开展常规巡察。
韩金祥在讲话中指出,开展巡察工作是校(院)党委贯彻落实中央、省委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举措,是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及干事创业浓厚氛围的现实需要,是促进校(院)新一轮跨越式发展、加快推进“双一流”学校建设的坚强政治保障,意义重大。
韩金祥强调,要准确把握高校巡察的工作重点,坚持全面推进与聚焦重点相统一;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统一;坚持政治与业务相统一。全体巡察干部要强化责任担当,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巡察。巡察组肩负着校(院)党委的重托和信任,要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和客观公正的态度,紧紧依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工作,把巡察的权威性、严肃性立起来。被巡察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接受巡察监督,旗帜鲜明地支持配合巡察监督,领导班子及成员要切实增强政治自觉,真心实意把巡察监督作为转变思想作风、加强党性锻炼、提高自我修养的过程。要写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巡察工作重点在察,关键在改。校(院)党委将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持续跟踪督促,被巡察单位要高度重视巡察整改,真正解决一些师生关心、关切的重点问题,推动本单位各项事业取得实实在在的发展。
刘东平在主持讲话中对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扎实开展好校(院)第一轮巡察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校(院)党委委员、组织部部长安琨宣读了巡察组组长授权任职及任务分工的决定。校(院)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巡察组全体成员,被巡察单位党政负责人及联络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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