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文件精神,按照《合肥学院党委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的工作部署,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维护学校意识形态和政治安全,9月20日,由党委宣传部、校纪委组成专项监督检查组,对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监督。
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形式,先后来到学校图书馆及部分二级学院,通过实地走访、现场查看资料等形式,对各部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情况,以及宣传橱窗、公示栏、党员活动室等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情况等进行督查。检查组对各部门在意识形态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给予了肯定,同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指导并提出了具体整改要求。
检查组指出,阵地是意识形态工作的基本依托,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使各类阵地始终成为传播先进思想文化的坚强阵地,是各基层党组织的重要职责。各部门要守住意识形态阵地、抓好意识形态队伍建设,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扛在肩上、落到实处。要进一步细化和创新意识形态工作措施,形成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的环境和氛围,以实际工作成效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近年来,党委宣传部在校党委领导下,认真抓好学校意识形态工作。校纪委把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列为政治监督重要内容,协助校党委推动有关部门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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