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谱新篇。摄影:魏雅琪
翻阅历史,青海曾经是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区域和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全覆盖省份,集中了西部地区、民族地区、高原地区、贫困地区的所有特征。
回首来路,党的十八大以来,青海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认真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攻坚克难,青海省4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1622个贫困村全部出列、53.9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绝对贫困和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历史性解决。
展望前路,青海坚定信心,再启新征程,从乡村美到百姓富,从产业兴到新风劲,稳步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奋力走出一条具有青海高原特色的乡村振兴路。
脱贫攻坚结硕果
在这场波澜壮阔的脱贫攻坚伟大实践中,青海省涌现出了一大批实绩过硬、事迹感人的先进典型,45名先进个人、35个先进集体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受到表彰,互助县班彦村荣获“全国脱贫攻坚楷模”荣誉称号。
“强组织、兴产业、优治理、促振兴。”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是乡村振兴的前提和基础,青海省始终紧抓党的领导这个重要保障,通过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感召力不断增强,组织振兴得到新加强。青海省4149个行政村集体经济全面“破零”,选派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1.49万名,基层治理力量全面增强。广大基层干部在脱贫攻坚中快速成长,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党在农村牧区的执政基础更加稳固。
“一个都不能少,一个都不能掉队。”
在脱贫攻坚战打响后,青海省以“1+8+10”政策体系为牵引,精准施策。青海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增长,建档立卡贫困群众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5年的2196元增加到2020年的10504元,年均增长36.8%,比青海省平均增幅高27.6个百分点;4.99万贫困群众当上生态管护员,最高人均年收入2.16万元,既美了生态,又鼓了钱袋;大力发展牦牛、青稞、乡村旅游、民族手工艺等高原特色扶贫产业,逐年增加贫困群众稳岗就业人数,控辍保学工作经验被教育部向全国推广,包虫病、肺结核等地方病得到有效遏制,25.2万户农牧民群众通过易地扶贫搬迁和危旧房改造解决了住房安全问题,“两不愁三保障”全面实现。
如今,青海省正扎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乡村振兴开新局奠定坚实基础。
乡村振兴谱新篇
一碗充满“青海味道”的拉面,为青海省海东市的乡村振兴发展指引了道路,成为带动当地各族群众脱贫增收的龙头产业;一群穿梭在光伏板间吃草休憩的“光伏羊”,让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的塔拉滩生态光伏园加快了植被恢复速度,让周围村民每年收入达200万元;一种“服务区+旅游+餐饮+汽车服务”模式的“路衍经济”,为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形成“一业带动、多业支撑、联动发力”的多元路衍产业体系,全面激活乡村振兴动脉造血功能。这正是青海省推动乡村振兴、不断增加乡村发展“含金量”的一个个缩影。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为斩断穷根、防止返贫,广大干部群众接续奋斗,在乡村振兴的路上不断取得新成绩。
贫困的类型和原因千差万别,开对“药方子”才能拔掉“穷根子”。青海省坚持因地制宜,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牧则牧、宜游则游,研究出台推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产业可持续发展的一系列举措,全面构建县有产业园区、村有集体经济、户有增收项目的产业帮扶体系,持续推进39个县级扶贫产业园和282个帮扶车间建设。2022年上半年脱贫群众人均纯收入同比增长7.8%,高于青海省农村居民收入增速2.2个百分点。
下好“产业”棋,打好“组合拳”。青海省紧紧抓住建设产业“四地”等政策机遇,走“优而特、特而精”的产业发展之路,大力发展牦牛、藏羊、青稞、枸杞、冷水鱼、村级光伏、乡村旅游等高原特色产业。近年来,牦牛肉、藏羊肉每年销往省外近10万吨,占牛羊肉总产量的约1/4;青海省有机枸杞种植面积达到7700公顷,产量突破6000吨,成为全国最大的有机枸杞生产基地;光伏扶贫工程已在青海省39个脱贫县实现全覆盖,建成电站73.36万千瓦,年发电产值8.8亿元,收益达到5.7亿元,7.7万户、28.3万人口直接受益。并创建5个国家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4个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3个国家级产业集群和29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牦牛、藏羊、青稞、油菜等特色产业实现集群式发展。
如今,乡村振兴的美好画卷正缓缓展开,想要走好高原特色青海特点的乡村产业振兴路,就要聚焦特色优势产业,培育新业态,增加新动能,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小康路上帆正扬
30.2万贫困群众饮水安全得到巩固提升,具备条件的行政村道路硬化率、客车通达率、光纤宽带率均达100%,1622个贫困村光伏扶贫电站全部并网发电,大电网覆盖和离网光伏能够满足脱贫群众用电需求,广播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达到98.8%,广大农牧民住进砖瓦房、喝上放心水、走上小康路,乡村面貌发生根本性改变。
奔走在青海大地,一幅幅乡村振兴的美丽画卷正在这片土地徐徐展开。崭新的房屋,干净的饮水,宽阔的村道……脱贫户踏上了致富路,美丽乡村振兴迈出阔步。
脱贫攻坚成果来之不易,守成亦有挑战。青海省通过领导高位推动,形成青海省上下齐发力态势;通过机制健全推动,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支持与保障;通过各单位部门联合推动,使青海省各单位部门由点成面,形成同频共振之势。
过去一年,青海省实现了防返贫与提质量同步推进、稳政策与建机制同步实施、促巩固与抓衔接同步落实,制定出台“1+5+7+N”有效衔接政策机制体系,建立健全“2411”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强化监测预警,80%以上的监测对象返贫致贫风险稳定消除。脱贫地区群众和脱贫人口收入持续提高,2021年脱贫群众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1801元,较上年增长12.3%,高于青海省农牧民收入增幅2.1个百分点。
从三江源头到瀚海戈壁,从环湖流域到河湟谷地,在全力实现全面小康的发展卷轴上,增进民生福祉是一条贯穿始终的重要脉络。
在全国率先开展“精神脱贫”,通过志智双扶,贫困群众主动脱贫增收的意识显著增强。禁杀惜售、高额彩礼、薄养厚葬等问题得到有效治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扎实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持续深化,脱贫群众发自内心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
截至2020年,青海省已安排实施2100个高原美丽乡村建设任务,同时,2021年、2022年继续实施每年300个高原美丽乡村建设,补齐设施短板,统筹推进环境整治,提升村容村貌,不断改善农牧区人居环境。
全面小康,一个都不能少。青海人民对于美好幸福生活的向往从来未曾中断。随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将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全面书写新时代乡村振兴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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