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确保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教育和国家考试的质量标准,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的要求及江苏教育考试院工作部署,8月16日,继续教育学院组织召开了关于《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和《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简编(2022年)》编制工作“审计学”专业考试计划编制专家论证会,正式开启我校作为“审计学”自考专业主考学校参与江苏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编制工作的序幕。按江苏省考试院的工作安排,编制系列工作将在年底前全部完成。本次会议由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王军伟副教授主持,继续教育学院院长王家华教授、政府审计学院副院长李兆东副教授、政府审计学院陈希晖副教授及继续教育学院自考部部分同志参加此次会议。
专家们在《基本规范》规定的基准框架基础上,结合我校办学特点和资源优势,对“审计学”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的编制展开充分的论证。编制遵循高等教育的普遍规律,总体上实现与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同质等效”,又要体现自学考试自身规律和特点,坚持适应需求原则。从我省教育资源及人才培养需求实际出发,充分考虑专业设置与开考课程的适应性和匹配度,充分考虑实践性学习环节等相关课程考核实施的可行性,同时坚持稳妥推进原则,切实考虑考生的利益,做好原专业考试计划与调整后专业考试计划之间的平稳过渡。对于新旧专业考试计划中的课程顶替,经专家科学论证,做到科学、合理。
通过本次专家论证会,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我校自学考试高质量发展,促进“审计学”自学考试专业持续高效发展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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