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广州6月7日电 (记者李刚)记者从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获悉:5个特困行业企业可缓缴企业社保费,广东省税务局筛选出可能符合缓缴条件的缴费人名单,广东地区(不含深圳)已有3.2万户企业申请缓缴社保费。
缓缴政策适用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行业的所有企业,这5个行业中,以单位方式参保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单位可以参照执行。缓缴费款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3项社保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缓缴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4月至6月,缓缴的费款最迟于2022年底前补缴;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缓缴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应在缓缴期满后的一个月内补缴。在此期间,企业可申请不同期限的缓缴。已缴纳所属期为2022年4月费款的企业,可从5月起申请缓缴,缓缴相应顺延一个月,也可以申请退回4月费款。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 人民日报 》( 2022年06月08日 02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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