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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召开第十一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来源:大连医科大学  2022-06-06 14:40:02   833 阅读

学校第十一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6月5日上午召开。学校党委副书记、校长、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赵杰,副校长、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副主席管又飞,副校长、研究生院院长邵淑娟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共22人参加会议。会议以校部507会议室为主会场,在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附属第一医院及附属第二医院设分会场,在校外的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在分会场线上参会。



教务处处长尹剑、研究生院副院长李华分别对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学位申请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总体情况进行说明。学校13个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分别汇报审议意见,之后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通过匿名投票审议通过了65名博士毕业研究生博士学位授予、1532名硕士毕业研究生及56名以硕士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授予、1566名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4名往届毕业生、51名外国留学本科毕业生及130名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



管又飞通报了我校2021年辽宁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结果及2021年硕士学位论文抽检总体情况,并对我校近两年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进行分析,指出我校省优秀博士、优秀硕士论文比例稳中有升,但同时存在不合格论文增多趋势,指出研究生导师应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培养能力,推动学位论文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的全面提高。



最后,赵杰总结指出:一是各二级学院、各学位分委员会在疫情防控封校情况下克服困难、服从大局,按照学校总体安排如期完成学位授予审核工作,充分发挥了二级管理职能,对学校统筹疫情防控、校园安全和学位授予、毕业典礼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二是取得以学位论文为主要内容的创新性学术成果对衡量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非常重要。各分委员会要组织导师及相关专家做好论证、审核工作,严格把关,切实担负起学位论文质量的二级管理职责。三是学位论文评选和抽检结果对大学评价、绩效考核、财政拨款、研究生计划分配及学位点评估等非常重要。研究生院应继续完善学位论文质量保障体系,各分学位委员会要加强对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落实情况的考核及指导,探索建立有效机制进一步提高本单位、本学科的论文质量。四是各分学位委员会要严格按照学校规定对高水平论文答辩工作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博士研究生导师要严格博士生学业管理,力争高水平创新性成果,为国家培养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推进学校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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