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充分发挥高校在新时代文明实践创建中的作用
实施文明创建工程,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大政方针“飞入寻常百姓家”的重要载体,是打通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关心群众、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战略举措,是提升全体人民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和全社会文明程度的基础性工程。广泛深入开展地校合作,发挥高校在新时代文明实践创建中的应有作用,是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工作取得成效的宝贵经验,是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的现实需要,也是高校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和国家教育方针的题中应有之义。
开展地校合作是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试点工作取得成效的重要经验
经过试点,总结经验,推广普及,是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稳步推进的规律性现象。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试点工作从2018年8月开始,为期一年,首批试点单位是12个省(市)的50个县(市、区)。试点阶段结束前后,对工作进行评估总结,逐步推进。2019年11月,试点单位拓展到31个省(区、市)的500个县(市、区、旗),其中四川、上海、西藏等省(市、区)和南昌、西宁、苏州等地市率先实现了全覆盖,试点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积累了丰富经验。
通过总结经验可以发现,不少试点单位重视发挥区域内高校优势,探索出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地校合作机制、范式。如,上海松江区成立多所高校组成的新时代文明实践驻松高校志愿服务联盟,通过发布资源菜单,以项目形式推进地校合作,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注入新动能;江苏宜兴市与江南大学结对,通过开展文明实践理论研究、理论宣讲“走亲行动”、“田野上的思政课”等一系列措施,共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重庆北碚区成立新时代文明实践高校青年分中心,推动大学生投身文明实践;江西庐山市玉京村“联姻”九江学院,挂牌成立“九江学院新时代文明实践大学生志愿服务基地”,“校地合作”闯出一条新路;等等。试点单位的工作表明,加强与高校的合作,开展地校共建,是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的创新之举、成功经验。
引入高校资源是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走向普及提高的现实需要
“其作始也简,其将毕也必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在试点阶段受到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随着中心建设的进一步拓展,各地在工作中暴露出一些共性问题和困难。主要包括:工作队伍人力不足、人才短缺。多项调研成果显示,全国各地中心(所、站)的工作人员数量平均只有8~12人,主要是党政机关在职人员,其中乡镇干部超半数,学历以高中和专科为主,且缺乏必要的实践经验、专业知识和技能。志愿服务供给不足、质量不高。志愿服务队伍规模以10~50人为主,主体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活动形式单一、内容不够丰富、惠民利民性不强。资源阵地整合不到位、难以满足需求。县、乡镇公共服务平台有限,且没有全面有效整合,特别是理论宣讲、政策解读、普法教育、科学普及、健身体育等方面的服务平台严重短缺。此外,城市社区工作滞后于乡村、条件保障不足、制度化常态化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也很突出。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和制约文明实践中心的推广普及。
为适应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拓展深化的需要,创新工作理念和方法,广泛开展地校合作,总结推广试点单位成功经验,引进高校这一重要资源,发挥高校在人才队伍、志愿服务、平台阵地、城市聚集、辐射面广等方面的优势,是有效弥补试点工作中的短板弱项、加快推进中心工作在全国范围内普及提高的客观需要。
助力文明创建是高校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和国家教育方针的应然之举
发挥高校在新时代文明实践创建中的重要作用,不仅是总结运用试点以来地校合作成功经验、全面提升中心建设质量和效果、加快推进文明实践活动全国性普及的现实需要,也是高校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全面履行大学使命的内在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培养什么人,是教育的首要问题。我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这就决定了我们的教育必须把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根本任务,在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上下功夫,努力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扎根中国大地办教育。除人才培养外,高校还担负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的重要功能,在理论宣讲、法治教育、科学普及、文化传承、体育传播、志愿服务、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拥有众多的平台资源和专业人才。可见,高校参与、助力新时代文明实践创建活动,是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的题中应有之义,是培养堪当民族复兴大任时代新人的实践要求,是全面履行职能、深入服务社会的重要体现。
(作者:吴怀友,系江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名誉院长、江西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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