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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慵懒心” 担当见行动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2019-12-09 17:22:50   692 阅读

观察纪检监察机关近年来查处的问题种类,排在前列的,除了腐败,还有失职失责。这类干部,有的平平安安占位子、舒舒服服领票子、庸庸碌碌混日子;有的不想干事、不负责任,追求“也无风雨也无晴”;有的得过且过、敷衍了事,造成工作失误,给国家和人民带来损失。凡此种种,都是为官不为的“慵懒心”所致。

党员干部的慵懒,是逃避现实的懦弱,遇事绕行,能推就推,能躲则躲。“慵懒心”的形成,可能与某些干部担心话说多了得罪人、事干多了易出错、太讲原则丢选票等“小心思”有关,也可能是考核机制和选拔机制出了问题——一些惯踢皮球、善打太极、为官避事、尸位素餐的人,付出的少得到的多,而真正干事创业的人却得不到认可和回报,有些人不肯“吃亏”,也就越来越“懒”。

懒的根源,可以看作一种认知局限。眼界就豆子大小,只瞧得见自家的一亩三分地,一旦眼前的好处满足不了,就把一切当作浮云,斗志丧失殆尽,却看不到自己这份职责背后更远大崇高的意义。“没有被任命为县委书记,县长职务也没保住,感觉前途一片渺茫。我带着对组织极不理解、甚至埋怨的情绪,走上了市林业局局长的工作岗位……”曾任山西省临猗县县长和运城市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的李建刚,在忏悔书上这样剖析自己。“总开关”一旦松动,就会导致对个人的荣辱得失“看得重”,对群众的安危冷暖“看得轻”,对事业的兴衰成败“看得淡”,变成懒官。

对饱食终日、无所用心的懒官,中央的态度很明确:不可以。《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强调,“坚持优者上、庸者下、劣者汰”“对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根据具体情节该免职的免职、该调整的调整、该降职的降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也对不作为慢作为、任性甩锅的慵懒无为者上了“紧箍”。身为党员干部,必须“干”字当先,坚持在其位谋其政,任其职尽其责,用行动体现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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