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下午,学校召开干部人事相关政策解读会,就学校干部人事相关管理办法进行解读,对学校业绩绩效工资发放进行部署。校党委副书记薛建武出席会议,校党委常委、组织人事部部长郭志利主持会议。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
学校召开干部人事相关政策解读会
会议就2021年业绩绩效工资发放方案调整的背景和内容进行了说明。会议强调,各单位要从以下三方面做好2021年业绩绩效考核发放工作。一是要保持政策的延续性。2021年的绩效考核方案是对2020年工作的修订和完善,不是重新制定,各单位要针对去年业绩绩效考核与工资发放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进一步完善本单位的发放方案。二是不得将学校核拨标准作为直接发放的依据。各二级单位要按照学校《业绩绩效工资分配指导意见》制定本单位业绩考核和绩效工资发放方案,经过学校审批后实施。三是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突出教育教学实绩、突出质量导向,重点评价学术贡献、社会贡献以及支撑人才培养情况;要探索长周期评价,将结果考核与过程考核相结合;要根据不同学科、不同岗位特点,坚持分类评价。
会议还分别就学校新出台的《2021年校内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方案》《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等级晋升管理办法(试行)》《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暂行)》《教职工退休办法》进行了解读。
会议指出,制度建设是提升学校治理能力的基石,是开展各项工作的依据。校院合署改革后,为了适应新时期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组织人事部陆续出台了部分相关管理办法,之后还将继续出台各项管理制度,逐步完善学校干部、人事、人才体制机制建设。会议要求,各二级单位要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等系列人才评价办法的导向作用,通过绩效考核发放、岗位晋级、干部选用管理等办法的实施,激发教职工干事创业活力,形成有效的竞争和激励机制,对标合署改革目标和省委省政府要求,切实提升学校社会声誉和核心竞争力。
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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