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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贵港司法局:平时考核焕发队伍建设新动能

来源:党建网  2022-04-26 14:56:57   3389 阅读

周艺君 陈毅清

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司法局进一步夯实党建工作基础,建立健全“党建+业务”工作机制,紧盯党员干部平时考核,把平时考核作为激励干警尽职履责、担当作为的重要抓手,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凝聚力、战斗力,以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推动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该局先后荣获全国“七五”普法工作先进单位等多项国家级荣誉,机关党委连续5年获评贵港市“五星级党委”。

强化组织领导,激活平时考核“动力引擎”。制定印发《贵港市司法局公务员平时考核方案》,明确考核内容、标准、方法、结果运用、管理等相关细则,将局机关公务员及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全部纳入考核范围,全面从严推动平时考核全覆盖。成立平时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干部日常考察评议工作,将政治素质考核摆在首位,以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经常性、动态化、全方位、多渠道了解党员干部德能勤绩廉日常表现,不定期召开会议,汇总党员干部表现情况,分析问题及其原因,推行差异化评价,严格控制“好”等次比例,有效解决“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的问题,激发了干部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营造见贤思齐、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2021年,贵港市司法局被确定为全区公务员平时考核联系点单位。

注重抓细抓常,精准考核党员干部“一贯表现”。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结合每位干警的职能职责和工作任务,创新制定《贵港市司法局工作记实簿》,将机关党建工作实绩作为平时考核的重要参考,实行日记实、月评鉴、季考评。通过“一人一簿”,实行精准考核,重点考核党员干部在学习能力、作用发挥、履职成效、工作作风等方面的阶段性变化。突出实干导向,聚焦疫情防控、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等重点工作,推动党员干部立足岗位发挥作用、创先争优。贵港市司法局建立“个人记实→科室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评价→领导小组初评→党组研究决定→结果公示反馈”的工作流程,明确党组承担考核工作主体责任、领导班子承担分管干部管理评价责任、人事科承担具体工作责任、科室负责人承担科室人员管理审核责任,形成自上而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以考核促实干,有效弥补党员干部平时考核缺监督、难落实的工作短板。

突出结果运用,激励党员干部“奋勇争先”。贵港市司法局将平时考核结果与干部年度考核、选拔任用、职务职级晋升、评先评优等紧密挂钩,让平时考核成为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干部、推动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重要途径。将平时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基础,兼顾各个职务层级、合理确定优秀人员,鲜明树立崇尚实干、激励实干的用人导向,确保“想干事有机会、肯干事有平台、干成事有前途”。近年来,贵港市司法局年度考核工作中,26人次获嘉奖、5人次获评三等功、36名党员干部获得提拔重用或职级晋升,有效推动党员干部素质能力不断提升。

(作者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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