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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党委印发《中共北京大学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意见》

来源:北京大学  2022-03-28 14:38:14   1056 阅读

2021年12月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意见》。北京大学党委高度重视,校领导作出批示要求认真落实。学校关工委立即组织学习,研究落实意见措施。在学习上级文件精神、调研兄弟高校情况的基础上,秘书处起草了《中共北京大学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草稿,先后多次召开北京大学关工委老同志领导班子会议审议修改,并征求了关工委委员单位、秘书处成员单位意见。3月15日,北京大学党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意见》。

《意见》要求,学校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关心下一代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到关工委是加强青少年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力量,高度重视学校老同志的独特优势,积极引导老同志配合主渠道,发挥他们在立德树人方面的重要作用。

《意见》指出,关心下一代工作主要围绕以下九个方面重点任务: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宣传宣讲;助力校园文化建设,以文化人,以文育人;发挥老同志传、帮、带作用,完善特邀党建组织员、北京大学老教授本科教学调研组等队伍建设;发挥关爱助学作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讲好北大故事,传承红色基因,深入开展口述史采集项目,助力立德树人任务;加强立德树人教育基地建设;推进工作品牌建设;加强关心下一代工作理论探索和规律总结;加强宣传表彰工作,挖掘整理老同志先进事迹,建立并完善关工委表彰制度等。

《意见》规定,要强化关工委组织队伍建设,加强党委对关工委的领导,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关工委主动作为、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全校师生广泛参与”的关心下一代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关工委领导班子、委员会自身、秘书处及二级关工委建设,特别是加强二级关工委建设,夯实工作基石。加强老同志队伍建设,组织引导老同志参加关工委工作,投身关心下一代事业之中。

《意见》明确,要完善工作保障,提供关工委工作开展必要的支持,保证关工委相关经费。学校关工委所需工作经费纳入学校年度预算,保证专款专用。

长期以来,北大党委一直高度重视关心下一代工作,2014年7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意见》(党发[2014]34号);2021年6月,出台《贯彻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新时代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意见〉实施方案》(党发〔2021〕30号)。此次出台的《意见》吸纳上述两份文件的精神,充分贯彻落实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新指示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及教育部党组出台的新文件精神,并结合近年来北京大学关工委工作实践的新情况新特点,作出新的部署。

近年来,北大关工委工作取得突出成绩,先后荣获中国关工委、中央文明办评选的“全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教育部关工委评选的“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这份《意见》的出台,将进一步完善北大关工委制度体系,系统总结工作经验,为下一阶段关心下一代工作提供了遵循与指南,引导北京大学广大老同志发挥独特优势,助力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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