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我校第四届教代会执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会议由执委会主任、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田晓明主持。
会议对学校第四届第五次教职工代表大会议程等相关事项和新修订的《苏州科技大学职称评聘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了审议。
会议商定了我校第四届第五次教职工代表大会议程。会议认为,新修订的《办法》充分体现了《江苏省本科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等职称系列资格条件最新文件精神,进一步体现了立德树人、以本为本、师德为先的根本要求,评价方式更加有利于学校高质量发展;《办法》在破“五唯”背景下,对成果的认定更加多样化,也更加强化了对教学成果的要求;在教师系列高级职称申报类型中增加了“社会服务型”,进一步鼓励广大教师积极服务社会。
经表决,会议一致通过了《苏州科技大学第四届教代会执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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