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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大会传达市委市政府关于学校领导干部任职的决定

来源:中国音乐学院  2022-03-24 15:02:38   397 阅读

2022年3月23日下午,我校召开干部大会,传达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学校领导干部任职的决定。校党委书记王旭东主持会议。学校领导、中层干部参加了会议。



党委书记王旭东宣读了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市委组织部关于王萃同志任职的通知:王萃同志任中共中国音乐学院委员会委员、常委,中国音乐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王旭东书记代表校党委领导班子表示坚决拥护市委市政府的决定。他指出,市委市政府关于王萃同志任职的决定,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中国音乐学院领导班子建设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王萃同志政治素质好,熟悉音乐院校教学科研工作,大局意识和执行力强。作风务实,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勤奋敬业,为人正直,团结同志。希望王萃同志在校党委的领导下,传承和发扬班子好的传统和作风,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也希望大家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定上来,积极支持配合王萃同志的工作,凝聚共识,齐心协力,共同推动学校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王黎光院长指出,市委市政府对王萃同志的任命,是对中国音乐学院这几年工作的认可,是对中国音乐学院干部的激励。王萃同志政治立场坚定,人品端正,执行能力强,尤其是在落实学校办学理念、推进中国乐派高精尖创新中心和全球音乐教育联盟建设中,无私奉献,全身心投入。希望王萃同志在新的岗位上,更加担当作为,在世界一流大学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王萃同志表示,感谢学校的培养、党委的信任、同仁的支持和帮助,将不负组织的重托,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站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守规矩底线,为推进学校“双一流”和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设履职尽责。



附:王萃同志简介

王萃,女,汉族,1967年4月生,研究生,文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共党员,曾任中国音乐学院科研处副处长、科研处处长、中国乐派高精尖创新中心常务副主任、研究生院院长、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部长。2022年3月任中国音乐学院党委常委、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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