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自评价工作部署会在太谷校区召开
2月17日,我校在太谷校区3号楼会议室召开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自评价工作部署会,对2021年度省级财政预算绩效自评价的资金范围、自评价项目内容、工作流程、完成时限进行了安排。校党委常委、副校(院)长李卫祥,校党委常委、副校(院)长李步高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了省财政厅绩效自评价工作会议精神。会上,财务资产部、研究生院、规划合作部相关负责人依次发言,对相关专项资金绩效自评价工作提出要求并做出具体安排。
会议指出,绩效自评价工作要加强科学规划、高效配置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统筹协调完成工作目标。要深刻领会并处理好长期规划与当年绩效目标的关系,未来成效和财政效益要协调统一;定性与定量的关系,文字表述和数字指标相互支撑;业务工作与财务工作的关系,开展的经济业务活动与资金使用效益之间的反映表达要清晰。
会议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理清工作思路,认真研读相关政策法规,了解我省财政现状。要围绕我校合署改革要解决的根本问题和建设发展目标,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给涉农高校重要回信精神,服务山西经济社会发展、晋中国家农高区(山西农谷)建设,深刻领会推动山西高校振兴崛起而实施的“1331工程”内涵;要聚集我校财政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评价中存在的问题;注重发展中存在的短板弱项,在高效节约、科学精准上下功夫。会议强调,要注意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分析总结;要聚焦项目长期性和阶段性目标任务,精准施策;要落实好主体责任,形成绩效自评报告;要做好日常工作积累,充分调动学科、产教平台、标准性成果、高水平人才等创新能力资源要素。财务资产部做好自评价工作任务的细化分解,研究生院和规划合作部等主管部门要负责相关项目自评价工作的具体落实,项目实施单位要认真做好填报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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