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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

来源:湖北文理学院  2022-02-17 15:28:34   337 阅读

近日,国家民委命名第九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我校荣选其中。

为激励先进,示范引领,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过严格评选,国家民委共命名236个第九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有效期5年。

近年来,学校高举民族团结进步旗帜,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学校立德树人的办学实践,不断拓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形式和内涵。2014年起,学校组建由大学生志愿者组成的“格桑花”赴藏支教团队到琼结县开展对口支教工作,迄今已有12批共63人次参与爱心支教,有7名支教队员毕业后赴藏工作。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学校逐步形成以“格桑花”赴藏支教行动为核心,以“格桑花”衍生活动、“格桑花”宣传教育、“石榴籽”行动计划为支撑的“一心三环”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体系,为促进鄂藏两地交往交流交融作出了贡献。此次获批是国家民委对我校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深入推进“格桑花”赴藏支教工作的充分肯定,将进一步激励全校师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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