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30日,我校召开2021年度处级领导干部述职考核测评会。校党委班子成员以及全体处级领导干部参加了会议。
我校深入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中共北京市委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的若干措施》,按照《中国音乐学院处级领导干部考核工作办法》文件要求,实行分级分类考核,二级班子和处级干部在年初确定年度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作为年度考核重要依据。考核重点把握4个方面,一是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贯穿考核全过程,保证考核的政治性;二是突出对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情况的考核,体现考核的导向性;三是分类分层把握考核重点,体现不同部门、不同类型干部以及正副职之间职能职责的差异,增强考核的针对性;四是坚持以事察人,明确班子和干部在年初确定年度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作为年底述职和考核测评“绩”的重要参考,推动工作落实和担当尽责,提高考核的实效性。
会前,中层干部认真梳理总结一年工作成绩,进行述德述职述廉,剖析存在的不足,明确明年的工作思路,撰写了个人工作总结;党委组织部成立4个考察组,到各单位组织进行了群众测评。会上,各单位正职进行现场述职,副职进行书面述职,校领导和处级干部进行考核测评。
下一步,校党委将依据考核结果,有针对性地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将考核结果与激励奖励、选拔任用、教育培养、管理监督相结合,调动干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树立讲担当、重担当、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鲜明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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