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12月2日,福建工程学院16个二级单位党委按照校党委统一部署,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及要求,分别召开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党委、纪委委员。在家党员校领导,校党委组织部,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室、纪检监察室,校党委巡察办有关人员莅会指导。
会上,各二级单位党委书记作了本单位党的委员会报告,回顾和总结过去五年的工作,提出今后一个时期的目标、各项具体任务和完成这些任务的措施,号召本单位全体党员和广大师生为完成本单位的目标任务而努力,为实现学校“三大目标”而奋斗。大会还审查通过了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报告。
大会结束后,各单位分别召开新一届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和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党委书记、副书记和纪委书记。(组织部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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