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哈尔滨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发布第37号公告,自11月18日零时起,全市终止疫情防控应急响应,有序恢复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生产生活。
公告事项如下:
一、在哈人员持健康码“绿码”,可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自由有序流动,离哈不再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倡导广大市民群众非必要不离哈、不出省、不出境,不去中高风险地区。
二、棋牌室(麻将馆)、洗浴、影院、剧院、歌厅、舞厅、足疗店、按摩院、游戏厅、剧本杀、桌游吧、网吧、个体诊所、宗教场所、室内体育健身场所、室内儿童游乐项目、位于地下室或半地下室的小旅店、各类线下教育培训机构等场所,在严格执行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恢复营业活动。
三、从严管控大型会议、论坛、演出、培训、展销促销等聚集性活动,能不举办的不举办,能在线上举办的线上举办,尽量减少线下活动规模。宾馆酒店承办超过50人以上的会议、培训、宴会、展销促销等聚集性活动,必须向所在区县(市)指挥部报备,所有参加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检测体温,无法扫码人员要进行实名制登记;凡14天内有过涉疫地区旅居史、暴露史的人员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对不按规定承办聚集性活动的,将责令关停整改;造成疫情传播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承办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四、各类景区景点在严格执行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恢复常态化运营,并要严格落实分时预约,扫码(健康码+行程码)、测体温进园,严格控制最大承载量和瞬时流量。减少跨界旅游,从严控制旅游团规模,严禁接待涉疫地区旅游团队,严禁组团赴涉疫地区旅游。
五、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公安司法行政监所继续实行封闭管理,暂停直接接触的家属探视。
六、各药店可恢复销售退热、抗生素、抗病毒、咳嗽感冒类药品,并要严格执行实名登记报告制度。发现购药人有发热等可疑症状的,要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屯)报告,落实闭环排查管控措施。对该报告不报告的药店,一律予以关停;造成疫情传播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七、积极倡导喜事缓办、白事简办,尽可能压缩婚丧嫁娶、生日宴等聚餐规模。凡举办30人(含)以上规模集体用餐的,须提前3日向所在社区(村委会)申请,并提供疫情防控具体方案,报所在街道(乡镇)批准。所有参加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凡14天内有过涉疫地区旅居史、暴露史的人员不得参加集体用餐活动。街道(乡镇)要派出工作人员现场监督,落实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全程录像等防控措施,无法扫码的人员要进行实名制登记。对不按规定承办集体用餐活动的餐饮服务单位,一律予以关停;造成疫情传播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承办餐饮服务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八、小区(村屯)、商场超市、宾馆饭店、机场车站、农集贸市场、早市夜市、景区景点、企事业单位等公共场所和地铁要严格执行“扫码、测温、戴口罩”,出租车、公交车要严格执行“扫码、戴口罩”,并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进一步压实“四方责任”,落实落细从业人员健康监测、通风换气和清洁消毒等各类防控措施。对不严格落实防疫要求的公共场所、小区(村屯)、出租车、公交车等,该关停的关停,该追究责任的严肃追究责任。
九、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和异常症状监测制度,实时掌握本单位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出现可疑症状时,要督促其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诊治排查,发现异常症状的应当立即向属地疾控机构报告。
十、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动态,合理安排出行,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省份及涉疫重点地区。确需前往的,应当做好个人防护,返哈后及时向所在社区(村屯)报备,并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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