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于10月27日(周三)10:00在东院(东城区和平里东街3号)二楼报告厅举行2021年第三季度新闻发布会,介绍2021年三季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展情况。
人社部举行2021年第三季度新闻发布会。中国网发(人社部供图)
主持人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政策研究司司长、新闻发言人 卢爱红:
上午好,欢迎大家参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21年三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
今天,我们邀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副司长宋鑫先生、职业能力建设司司长刘康先生、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司长李金生先生、劳动保障监察局局长李新旺先生出席发布会,并回答大家的提问。
我先向大家通报有关情况。前三季度,就业形势保持总体稳定,好于预期。全国城镇新增就业完成情况快于时序进度,1-9月达到1045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95%。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回落至疫情前水平,三季度均值为5.0%,比2019年同期下降0.2个百分点。其中,9月份城镇调查失业率为4.9%,比上月下降0.2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下降0.5个百分点。1-9月,向161万户企业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151亿元。印发《“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举办第一届全国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大会。举办第三届全国创业就业服务展示交流活动,重点展示92个创业城市项目、146个劳务品牌项目。推进“就业在线”平台建设,注册使用的求职者人数1475余万,页面访问量超过7830万次。
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持续深化。截至9月底,全国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10.21亿人、2.26亿人、2.79亿人。1-9月,基金总收入4.78万亿元,总支出4.57万亿元,累计结余6.53万亿元,基金运行总体平稳。全国社保卡持卡人数达13.47亿人,电子社保卡持卡人数3.9亿人。各地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持续完善,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工作扎实推进。截至9月底,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合同规模1.25万亿元,到账金额1.1万亿元。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提供个人权益记录查询、社保待遇资格认证、养老保险待遇测算等9类33项全国性统一服务,上线以来累计访问量超过24.4亿人次。
人才体制机制不断健全。职称系列改革任务总体完成。开展特级技师评聘试点。制定“技能中国行动”实施方案,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取得积极进展,资金使用范围不断拓宽。职业技能竞赛工作有序开展,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参赛集训工作正式启动。同时,筹备2021年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
劳动关系总体保持和谐稳定。印发《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发布10个超时加班典型案例。前三季度,全国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主动检查用人单位77.1万户,查处工资类违法案件4.3万件,为49.8万名劳动者追发工资等方面的待遇50.4亿元。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通报2021年第二批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
助力乡村振兴取得积极进展。三季度末,脱贫劳动力务工总量3103万人,超过去年规模。持续健全脱贫人口就业帮扶长效机制。实施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职业技能提升工程,成功举办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印发巩固拓展社会保险扶贫成果助力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通知。人才人事帮扶工作扎实推进。
人社系统行风建设持续加强。深入推进“人社服务快办行动”。272个联系点中,有267个联系点已实施“一件事”打包办,223个联系点实现20个高频事项提速办。部级开通43项全国“一网通办”应用,其中三季度新开通7项。各地大力拓展电子社保卡应用,长三角等地积极推进居民服务“一卡通”应用。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累计访问量13.5亿人次。市场监管总局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的全国公共服务质量监测结果显示,2020年,在12个公共服务领域中,涉及人社部门的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满意度分别列第1和第2位。
三季度,我们继续组织102个定点监测城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收集汇总了2021年第三季度全国招聘大于求职“最缺工”的100个职业排行。相关材料已发给大家,也将上传到人社部网站,大家可以进一步查询了解。
下面进入答问环节,提问前,请通报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现在开始提问。
央视记者:
请问三季度就业形势如何?从目前态势看,能否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就业促进司副司长 宋鑫:
这个问题由我来回答。感谢您的提问。
今年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我们把稳就业保就业作为重大政治责任,会同有关部门坚持就业优先,扎实推进各项工作。随着我国经济持续恢复,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延续实施,全方位就业服务持续发力,就业形势保持总体稳定、好于预期,三季度恢复态势更加积极。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城镇新增就业完成快于时序进度。1—9月份全国城镇新增就业1045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95%,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147万人,增幅为16%。
二是失业率回落至疫情前水平。三季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月均值为5.0%,比2019年同期下降0.2个百分点。其中,9月份为4.9%,比上月下降0.2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下降0.5个百分点。
三是重点群体就业保持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水平总体平稳。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规模基本稳定,脱贫劳动力务工总量持续增加,9月底达到3103万人,超过去年规模。
四是劳动力市场供求基本平衡。三季度,100个城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市场求人倍率为1.53,同比上升0.13。
从走势看,就业形势有望延续平稳态势。但国际环境不确定性因素增多,国内经济恢复仍不稳固、不均衡,就业形势面临一定风险和不确定性。
下一步,我们将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实施“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为牵引,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精准发力,确保就业大局总体稳定。具体来说,将做好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全力稳岗位。抓好延续实施的减负稳岗扩就业等政策落实,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
二是有力拓渠道。加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返乡创业园等载体建设,鼓励引导各类群体投身创业、带动就业。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就业服务制度,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
三是聚力稳重点。全面实施未就业毕业生实名服务,对困难毕业生、长期失业青年开展“一对一”帮扶。拓宽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和就近就业增收渠道,推进劳务品牌建设,稳定脱贫人口务工规模。加强对困难群体就业援助,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四是大力优服务。推进金秋招聘月等服务活动,促进市场供需匹配。实施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工程,支持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零工市场建设。
五是着力强监测。健全就业失业统计监测制度,加强移动通信、网络招聘等大数据运用,持续关注外部环境变化、疫情等对就业影响,做好分析研判。
谢谢。
新华社记者:
近日,人社部等7部门联合出台《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请介绍一下文件出台背景及相关内容,下一步有哪些具体落实举措?
劳动保障监察局局长 李新旺:
工资保证金制度是解决建设领域欠薪问题的重要兜底保障措施。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明确要求,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各地陆续建立并实施该制度,取得较好实践效果。但由于国家层面没有统一规定,各地在账户开立、存储主体、比例、形式等方面存在差异,亟需统一规范,为企业提供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2019年底,国务院颁布《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将工资保证金制度由政策要求上升为法律规定。根据法规授权,我们在总结地方实践经验基础上,会同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联合制定下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从账户开立、资金存储、使用返还,到监管处罚,进行了全链条规范。
总体看,《规定》有以下突出特点:
一是理顺了管理体制。以往有的地方是人社部门主管,有的是行业部门分别管理,还有的是几个部门共同管理。《规定》统一明确由省级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地市级人社部门具体管理,有助于提高监管效能。
二是减轻了企业负担。从资金存储比例来看,以前有的地方要求5%,甚至更高,《规定》统一要求降到3%以下。从资金存储形式来看,《规定》明确,可以选择使用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保函或工程保证保险替代现金存储,有助于释放企业资金压力。
三是体现了奖优罚劣。《规定》明确了差异化存储规则,连续2年未发生欠薪的,新项目存储比例降50%;3年未欠免于存储。相应地,前2年内有欠薪的,存储比例增加50%以上;被纳入欠薪“黑名单”的,增加100%以上。从制度上鼓励守法企业、惩罚失信主体。
四是优化了动用程序。《规定》要求,对发生欠薪拒不清偿的,人社部门通知银行动用工资保证金,5天内支付到农民工本人银行账户,10天内要求企业补足账户资金。同时,明确工资保证金只能用于清偿欠薪,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也不得无故查封、冻结或划拨,确保这笔民生保障资金专款专用。
五是明确了返还时限。《规定》明确,工程完工监管部门收到返还申请,5天审核无欠薪、3天银行确认后,立即解除账户监管,资金由企业自由支配。同时,针对以往个别企业忘记申请返还的问题,建立至少半年清查一次沉淀资金的机制,确保返还及时、到位。
六是降低了制度风险。以往一些地方监管部门设立财政专户存储工资保证金,容易产生账户违规风险,实践中也曾发生多起挪用案件。《规定》要求工资保证金要存储在施工总承包单位的自有账户,明确工资保证金本金和利息归企业所有,企业可随时自由提取使用利息,从制度上封堵漏洞。
总的来说,这次下发的《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与7月份开始实施的《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即将出台的有关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的部颁规章,都是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具体配套制度措施,为根治欠薪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相信这些配套制度在根治欠薪实践中一定能发挥积极作用。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密切关注各地《规定》落实情况,认真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切实做好地方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督促各地及时出台具体实施细则,明确操作办法,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全面准确理解使用《规定》,推动这一好政策落实落地。
央视12台记者:
《关于深化实验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近日印发,至此,27个职称系列的改革指导意见全部出台,我国职称系列改革任务总体完成。后续还有什么措施?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司长 李金生: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积极推进职称制度改革,推动各项改革举措落实落地。截至目前,我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出台了27个职称系列的改革指导意见,职称系列改革任务总体完成。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继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统筹推进各项改革任务,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实落地。一是进一步健全职称政策体系,拓展新职业、新专业,建立职称评审专业动态调整机制,探索增设新的职称系列。二是坚持“破四唯”和“立新标”并举,进一步完善并形成新的评价标准。三是构建形成新的管理服务体系。完善职称评审委员会核准备案制度,加强职称评审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推进职称信息化建设,实现全国职称管理服务“一张网”。建立完善职称诚信体系,推进职称评价结果地区互认、国际互认。
谢谢。
劳动保障报记者:
为拓展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人社部开展了特级技师评聘试点工作,评聘特级技师的试点范围和条件有哪些?
职业能力建设司司长 刘康:
高技能人才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在提高企业竞争力、推动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在高技能人才中设立特级技师,有利于推动拔尖领军技能人才脱颖而出,有利于畅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有利于吸引更多优秀劳动者从事技术技能岗位工作,对健全完善我国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有重大意义。
开展特级技师评聘试点工作,我们有一定的基础和条件。一是有政策规定。《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和《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都提出企业可根据需要,在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内划分层次,或在高级技师之上设立特级技师、首席技师等。去年,我部印发文件再次强调,企业可设置学徒工、特级技师、首席技师等岗位等级。二是有实践基础。目前,一些地方和企业有设立特级技师的做法和经验。如山东提出,在企业设立特级技师岗位。中国航天科技、中国航天科工、中国石油、中国石化等拥有用人自主权的中央企业,结合实际,将本企业技能岗位划分为若干等级,并与薪酬待遇等挂钩,建立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平行的职业发展晋升通道。三是有历史经验。上世纪90年代,我国将传统的技术等级制度改造为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五级制。为提高技术工人技能水平,推动高技能人才工作开展,我国在现有五级制度的基础上,增设特级技师技术职务,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评聘试点。
特级技师是在高技能人才中设置的高级技术职务(岗位),应为企业生产科研一线从事技术技能工作并具备相应条件的优秀高技能人才。我部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特级技师评聘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试点企业范围为经省级及以上人社部门备案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企业,其中备案的中央企业分公司、子公司由中央企业统筹确定。明确试点职业(工种)范围,由企业选择与本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实现职业发展贯通的工程技术类等职业(工种)先行试点。同时,明确特级技师岗位条件要求,特别是对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全国技术能手和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或获得省部级、中央企业及以上技能大师类称号者等人员在参评特级技师时予以优先考虑。
下一步,我部将积极推进特级技师评聘试点工作,畅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提高其社会地位和待遇水平。并适时总结试点经验,进一步健全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
经济日报记者:
请问职业技能电子培训券目前发放和使用情况如何?
刘康:
职业技能电子培训券是人社部门依托电子社保卡,为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发放的具有认证、结算、管理等功能,精准对接培训资源与培训需求的电子凭证。
2020年,我部开始启动职业培训券试点工作。1月,组织部分地区职业培训券现场业务研讨会。6月,结合各地工作基础,确定11个省份38个地市作为试点地区,印发《关于开展职业技能电子培训券试点工作的通知》,召开全国职业培训券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推动试点工作。11月,将职业培训券推广工作纳入人社部信息化便民服务创新提升行动。截至2020年底,第一阶段试点地区扩大到12个省份52个地市。
2021年,我部将职业培训券推广工作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并成立专项工作组。1月,组织第一阶段试点工作总结并部署第二阶段扩大试点工作。4月,在福建龙岩召开全国职业培训券现场观摩会,印发《关于深入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全面推广职业培训券有关工作的通知》,部署在全国全面推广职业培训券工作。据统计,截至今年三季度,29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上线发放职业培训券,共计发放863.91万张,实际使用约208.4万张。
中国组织人事报记者:
2021届高校毕业生已进入市场,当前就业情况如何,人社部门采取了哪些措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宋鑫:
这个问题我来回答。感谢您的提问。
高校毕业生就业关系个人价值、民生福祉和发展大局。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作出一系列部署安排。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坚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重中之重,把促进未就业毕业生就业作为落实党史学习教育要求、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举措,会同有关部门强化保障,聚力推进,目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总体平稳,好于预期。
在此过程中,我们重点开展了五方面工作:
一是集中服务不断线。针对离校季毕业生集中进入市场实施服务攻坚,自上而下发出公开信,提前公告服务渠道,启动就业服务专项行动,将未就业毕业生集中纳入实名服务,目前已帮扶116万人实现就业。同步采取失业登记、求职小程序登记等方式,引导失业青年登记求职,及时提供针对性就业帮扶。
二是密集招聘送岗位。接续推进线上线下专项活动,前期已开展了百日千万网络招聘、民营企业招聘、城市联合招聘春季专场等,发布岗位需求千万人次。目前城市联合招聘秋季专场、金秋招聘月正火热进行,后续还将启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等活动,推出一批针对性岗位,有效促进供需匹配。
三是稳定政策拓渠道。加快落实社保补贴、培训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吸纳、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着力拓宽毕业生市场化就业渠道。推动国有企业持续扩招,稳定事业单位、基层项目招募规模。还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专门举措,对女性高校毕业生就业给予支持。
四是培训见习提能力。增加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岗位技能培训、新职业培训、专项能力培训,支持提升职业发展能力。多渠道募集高质量、技术类就业见习岗位,组织见习33万人,支持增加实践经验。推出面向毕业生的职业指导直播课、公开课,拓展职业体验活动,支持增强职场适应力。
五是困难帮扶兜底线。向127万低保家庭、脱贫家庭、残疾等困难毕业生发放求职创业补贴,实施精准帮扶,采取专门指导、专场招聘、优先推荐等措施,支持他们通过自身努力实现就业。对确实难以通过市场渠道就业的,给予托底安置。
当前,还有部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仍在求职,2022届毕业生也将进入就业市场。我们将会同有关方面积极创造条件,尽最大努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助力他们在各行各业施展才华、成就事业。
谢谢。
央视2台记者:
2021年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揭榜领题”赛项目榜单发布后,引起社会广泛热议,能不能介绍一下大赛的相关推进情况?
李金生:
为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博士后制度在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中的重要作用,促进产学研融合,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广东省人民政府将于11月19日-21日,在广东省佛山市举办第一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大赛共设创新赛、创业赛、海外(境外)赛和揭榜领题赛等四个组别,涵盖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八个专业。大赛总决赛奖金高达1200多万元,各项目金、银、铜奖将达到260余个,其中创新赛、创业赛分别设金奖16个、银奖32个、铜奖48个,海外(境外)赛设金奖2个、银奖4个、铜奖6个,揭榜领题赛设金银铜奖各20个左右,金银铜奖奖金标准分别为每个10万、5万、2万元。
目前,大赛创新赛、创业赛、海外(境外)赛、揭榜领题赛等全部4个组别已截止报名,共有超5000个项目、2万多人报名参赛。受到社会广泛关注的“揭榜领题”赛,全国共征集约200个技术攻关需求,项目总投入近20亿元,各需求单位提供的成功揭榜奖励总计约5000万元,共收到930多份来自博士、博士后团队的技术解决方案。我们开展了“揭榜领题”赛云宣讲系列活动,有30多家张榜单位参与宣讲,十余万人次观看在线直播。大赛专家指导委员会成员、创业导师名单、评审指标已公布,大赛合作单位征集工作正在进行中。各地预选赛已结束,入围总决赛的创新赛648个、创业赛420个项目名单已公布、海外(境外)赛120个入围项目名单已产生,揭榜领题赛入围项目正在遴选中,全部4个组别预计将有1300多个项目进入全国总决赛。
距离大赛开幕还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我们将开展系列活动展示新时代博士后风采,也请社会各界给予关心支持,请媒体界的朋友们继续积极关注和报道。
工人日报记者:
临近岁末,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人社部将采取哪些举措?
李新旺:
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今年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通过各地区、各相关单位共同努力,根治欠薪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前三季度,各级人社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1943件,公安机关立案1525件。向社会公布重大欠薪违法案件1247件,将599个失信主体纳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查处工资类违法案件4.3万件,为28.6万名农民工追偿工资35亿元,根治欠薪成果进一步巩固。
当前,受新冠肺炎疫情及外部环境不确定性影响,部分行业企业欠薪隐患显现,一些地区房地产开发项目上游欠款可能引发下游欠薪的风险增大,校外培训机构规模裁员减员带来的欠薪纠纷也不容忽视。“两节”临近,针对建设领域工资结算高峰期欠薪纠纷易发的特点,近日,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印发《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的通知》,决定从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春节前,在全国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专项行动。《通知》明确了行动目标,突出了治理重点,制定了专项措施,提出了工作要求。
我简要介绍一下相关内容:
首先是行动目标。《通知》明确要求,对查实的欠薪问题要在2022年春节前全部办结,让付出辛苦和汗水的农民工都能拿到应得的劳动报酬,高高兴兴返乡过年。
其次是治理重点。针对突出的欠薪隐患,专项行动将以房地产开发建设工程、校外培训机构及其他欠薪易发多发行业企业为重点,对欠薪问题实施集中专项治理。
再者是行动内容和工作举措。主要聚焦5个环节发力:一是“消隐患”,就是要深入企业和工地,全面主动排查欠薪隐患,及早化解矛盾纠纷,防患于未然,也就是通常说的抓早、抓小、抓预防。二是“通渠道”,就是要广泛公布并有效疏通维权渠道,优化“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建立高效、便捷的绿色通道,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实现农民工投诉有门、渠道畅通,切实打通维权“最先一公里”。三是“抓办案”,就是要分类精准处置举报投诉线索,快立、快办、快结,采取领导包案、挂牌督办、提级办理等措施,有效处置复杂疑难欠薪案件,集中解决一批“执行难”问题,让农民工兄弟既能打赢官司、也能拿到工资。四是“严惩处”,就是要综合运用行政处理、刑事处罚、信用惩戒、媒体曝光等手段,严惩顶风作案的恶意欠薪行为,形成高压震慑,使欠薪“老赖”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五是“促制度”,要借助专项行动固本建制,全面检查建设领域特别是政府、国企项目,工资专用账户、实名制、总包代发、工资保证金等制度落实情况,清查项目审批、工程款拨付、资金监管等环节,促使长效制度落实落地。另外,专项行动还提出要强化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联动、强化督促指导等工作要求。
下一步,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将召开会议,就落实《通知》要求、开展专项行动进行动员部署。我们将在今天公布的10个重大欠薪案件的基础上,再适时发布一批欠薪“黑名单”。同时,抓紧出台有关欠薪“黑名单”惩戒的部颁规章,进一步强化欠薪失信联合惩戒。另外,配合专项行动,制作一套欠薪入罪专题节目,拟在央视播出。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新设“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今年是欠薪入刑第十个年头。我们将会同司法机关等,宣传刑事手段打击欠薪犯罪的成效,选取典型案例,从执法立案、移送公安、到检察院批捕、法院审判,再到服刑者忏悔,全过程展现司法尊严,强化震慑警示。届时欢迎媒体朋友宣传助力、监督指导。以上概括起来就是5件事:开展一次专项行动,公布一批典型案例,发布一批欠薪“黑名单”,出台一个部颁规章,制作一期涉罪节目。
最后,我想说的是,根治欠薪是系统工程,既需要人社部门牵头统筹,也需要综合部门助力配合,还需要司法机关惩处震慑,更需要行业部门强力监管,当然,更离不开媒体朋友的监督支持。我们将积极会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凝聚各方力量,加强综合治理,形成根治欠薪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卢爱红:
时间关系,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背景材料:
2021年三季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
主要进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1年10月
一、就业
工作进展情况:全国城镇新增就业完成快于时序进度,1-9月达到1045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95%。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回落至疫情前水平,三季度均值为5.0%,比2019年同期下降0.2个百分点。其中,9月份城镇调查失业率为4.9%,比上月下降0.2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下降0.5个百分点。一是就业工作推动有力有序。印发《“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明确“十四五”时期促进就业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等。推动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加快落地实施,向161万户企业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151亿元。二是重点群体帮扶精准有效。启动实施202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行动,将未就业毕业生和失业青年纳入集中帮扶。会同相关部门印发支持港澳青年在粤港澳大湾区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促进农民工外出务工和就地就近就业,鼓励返乡创业。持续实施退捕渔民安置保障推进行动,健全动态跟踪管理帮扶机制。三是公共就业服务提质增效。推进常住地基本公共就业服务,支持失业人员就近进行失业登记和享受公共就业服务。接续开展百日千万网络招聘、民营企业招聘月等专项活动,提供线上线下招聘服务,促进供需对接。在重庆举办第一届全国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大会。举办第三届全国创业就业服务展示交流活动,重点展示92个创业城市项目、146个劳务品牌项目。推进“就业在线”平台建设,注册使用的求职者人数1475余万,页面访问量超过7830万次。
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推进《“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落实,印发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指导各地对标衔接,明确各地“十四五”期间促进就业的总体思路和重点任务等。二是采取针对性举措,持续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捕渔民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三是实施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工程,开展金秋招聘月等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出台推动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
二、社会保障
工作进展情况:截至9月底,全国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10.21亿人、2.26亿人、2.79亿人。1-9月,基金总收入4.78万亿元,总支出4.57万亿元,累计结余6.53万亿元,基金运行总体平稳。全国社保卡持卡人数达13.47亿人,电子社保卡持卡人数3.9亿人。一是制度改革持续深化。各地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持续完善,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工作扎实推进。持续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开展改革中期评估工作。推进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建设,指导海南省探索扩大企业年金覆盖范围的措施。二是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继续实施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前三季度的基金缴拨工作已经完成,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继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1-9月,向1429万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待遇783亿元,向150万人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6亿元。16个省份提高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省级基础养老金,超过去年。三是长江退捕渔民养老保险实现应保尽保。为10.6万名退捕渔民发放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17.16万名符合条件的重点水域退捕渔民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四是基金投资运营和监管稳步推进。持续推进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和监督检查。加强年金基金监管,推动城居保基金投资运营工作常态化。截至9月底,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合同规模1.25万亿元,到账金额1.1万亿元。五是社保经办能力进一步提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提供个人权益记录查询、社保待遇资格认证、养老保险待遇测算等9类33项全国性统一服务,上线以来累计访问量超过24.4亿人次。社保经办“适老化”服务持续优化,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更加便利。
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加快推进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进一步完善全国统筹实施办法,做好全国统筹实施的准备工作。二是完善政策措施。推进平台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制定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研究出台配套政策。三是做好社保基金投资和风险防控工作。四是加强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进社保经办数字化转型。
三、人才人事
工作进展情况:一是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持续推进。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出台深化实验技术、公共法律服务等系列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职称系列改革任务总体完成。推进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指导规范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备案工作,开展特级技师评聘试点。有序开展新职业评价。推动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修订工作,健全完善职业标准体系。二是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制定《“技能中国行动”实施方案》,印发《关于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加强技能人才培养的指导意见》《关于深化技工院校改革大力发展技工教育的意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取得积极进展,资金使用范围不断拓宽,使用效能进一步提升。开展第十五届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共表彰30名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和293名全国技术能手。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稳步有序开展,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参赛集训工作正式启动。三是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深入推进。筹备2021年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开展揭榜领题赛云宣讲系列活动。会同相关部门印发新一轮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颁布智能制造、集成电路工程技术人员等10个专业技术类新职业标准,出台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办法。
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深入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继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抓好政策落实。公布新版《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指导推动特级技师评聘试点,研究完善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二是加快技能人才发展。推进实施“技能中国行动”,完成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目标任务。做好第46届世赛筹办工作。三是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举办2021年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组织开展第六届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表彰工作。实施新一轮知识更新工程。
四、劳动关系
工作进展情况:一是协调劳动关系取得新进展。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部署集中开展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专项行动。印发电子劳动合同订立指引,指导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规范订立电子劳动合同。深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开展千户企业培育共同行动。继续做好深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二是企业工资宏观调控和国企工资分配工作扎实开展。指导有关地区做好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评估工作,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北京、上海、浙江、江苏等18个地区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继续做好《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落实工作。持续推进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和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工作,指导中央有关部门和中央企业做好企业负责人薪酬审核和工资总额预算工作。三是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解仲裁稳步开展。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发布10个超时加班典型案例,明确法律政策适用标准,提示企业违法行为风险,引导劳动者维权预期。加强办案指导,指导温州市开展工伤争议速裁试点。四是根治欠薪工作成效明显。1-9月,全国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主动检查用人单位77.1万户,查处各类劳动保障监察违法案件7.3万件,其中查处工资类违法案件4.3万件,为49.8万名劳动者追发工资等待遇50.4亿元。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通报2021年第二批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开展维护女职工产假等权益专项执法行动,进一步完善“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功能。
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继续深入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的指导服务,推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政策落实落地,规范推广电子劳动合同应用。二是加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指导各地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继续做好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企业薪酬调查和制造业人工成本监测工作。持续推进国有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三是加强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加大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等重点案件处理力度。指导更多仲裁机构开展在线庭审。四是持续推进根治欠薪工作。组织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执法行动,围绕重要节点和重点领域,整治欠薪突出问题。
五、助力乡村振兴
工作进展情况:一是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全面推进。开展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实地督导调研,实施脱贫人口务工情况月调度、季通报。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就业协作帮扶专项活动,结对帮扶大型安置区搬迁群众就业创业。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关于劳务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带动就业创业。截至9月底,脱贫劳动力务工总量达3103万人,超过去年规模。二是技能帮扶工作稳步推进。实施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职业技能提升工程,持续做好技工教育援疆援藏工作,成功举办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三是社保帮扶政策不断完善。会同相关部门印发巩固拓展社会保险扶贫成果助力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通知,完善对困难群体帮扶措施。四是人才人事帮扶工作扎实推进。启动实施第六批新疆专业技术人才特培工作,继续实施第三批西藏特培工作,推进四川云南甘肃青海省涉藏州县特培工作。
下一步工作安排:持续健全脱贫人口就业帮扶长效机制。推进实施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职业技能提升工程。指导各地加强数据共享,加强重点群体监测分析,做好社会保险帮扶工作。继续做好新疆、西藏和四省涉藏州县特培工作。
六、行风建设
工作进展情况:市场监管总局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的全国公共服务质量监测结果显示,2020年,在12个公共服务领域中,涉及人社部门的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满意度分别列第1和第2位。一是“人社服务快办行动”深入实施。272个联系点中,有267个联系点已实施“一件事”打包办(占98%),223个联系点实现20个高频事项提速办(占82%)。二是练兵比武活动广泛开展。全系统66.7万余名干部参加“日日学、周周练、月月比”岗位练兵,基本实现窗口单位全员覆盖,其中县级及以下占75%。组织开展练兵比武晋级赛。三是“厅局长走流程”取得积极进展。部属单位全部开展“走流程”,各地人社部门也积极开展“走流程”工作。四是人社信息化便民服务创新提升行动深入开展。“全数据共享”方面,积极向各省人社部门提供跨层级跨部门数据共享服务。“全服务上网”方面,部级已开通43项全国“一网通办”应用,其中三季度新开通7项。“全业务用卡”方面,各地正在拓展电子社保卡应用,长三角等地积极推进居民服务“一卡通”应用。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累计访问量13.5亿人次。五是政策解读不断加强。今年以来,共发布人社政策待遇“看得懂算得清”宣传解读30期。
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打赢“快办行动”攻坚战。紧盯272个联系点,加强工作调度,发挥示范作用。二是办好练兵比武决赛。持续推进“日日学、周周练、月月比”活动,在安徽合肥举办全国练兵比武决赛。三是推动“走流程”出实效。对照“走流程”形成的问题清单、需求清单和解决措施清单,督促抓好落实。四是贯彻实施《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在吉林、浙江等7个省开展人社领域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五是实现工作机制常态化。制定开展行风建设提升行动推动人社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健全行风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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