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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届“法律与社会”高端论坛暨第六届青藏高原法治论坛在我校举行

来源:青海民族大学  2021-10-18 10:44:40   498 阅读

10月9日至10日,由中国社会学会法律社会学专业委员会、青海民族大学主办,青海省法学会、青海民族大学法学院、青海省法学研究所、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承办,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社会学研究所、中国人民大学人类学研究所、青藏高原环境资源法学研究基地协办的第十一届“法律与社会”高端论坛暨第六届青藏高原法治论坛在我校文实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成功举办。



本届论坛以“法律与社会”为主题,中国人民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四川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二十余所高校的专家学者齐聚西宁,围绕“法律与治理”“法律与秩序”论题展开了广泛而深刻的交流与探讨。中国社会学会法律社会学专业委员会各专委,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青海省人民检察院、青海省司法厅领导,青海省律师行业代表,青海民族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马维胜,青海民族大学科研管理处、研究生院、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负责人及法学院全体教职工、研究生共400余人参加了论坛。论坛开幕式由我校副校长马成俊主持。





开幕式上,青海民族大学校长马维胜、青海省法学会常务副会长田青敏及中国社会学会法律社会学专业委员会会长赵旭东分别致辞,表达了对论坛顺利召开的祝贺,希望通过此次论坛加强学术理论和学术成果的深入交流,赋予青藏高原法治论坛以鲜活生命力,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论坛上,主旨发言由中国社会学会法律社会学专业委员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黄家亮主持。中国人民大学人类学研究所所长赵旭东、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刘作翔、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谢晖、华东理工大学法社会学研究中心主任李瑜青、青海民族大学法学院多杰教授、中国社会学会法律社会学专业委员会副会长周尚君和陈柏峰分别围绕“法律的生态依赖与习惯法研究的路径”“建立分种类、多层次的社会规范备案审查制度”“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团结模式”“一个在中国西部创造的司法审判方式——对马锡五审判实践的再思考”“宗教治理的‘二维’法治构建”“数字社会对权力机制的重新构造”及“促进乡村振兴的基层法治框架和维度”七大主题进行了主旨发言。上海大学法社会学研究中心主任、上海大学ADR与仲裁研究院副院长李建勇教授,中国社会学会法律社会学专业委员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律与社会跨学科研究中心主任侯猛教授围绕发言主题从内容的思想性、观点的新颖性和选题的广泛性等方面进行了精彩的点评。在下午的分论坛研讨中,与会的专家教授就“法律与治理”“法律与秩序”热点问题各抒己见,展开了热烈的研讨。

闭幕式上,分论坛召集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侯猛、中国政法大学社会学院教授何珊君分别汇报了本论坛讨论的主要学术成果,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王延辉主任、第十二届论坛承办单位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高国梁教授、中国人民大学赵旭东会长分别作了感谢、表态和总结发言,青海民族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祁生贵致闭幕词。



与以往“青藏高原法治论坛”相比,本届会议在论题和选题上都实现了新的突破,促使学术新生力量积极加入到法律社会学的研究队伍当中,把研究成果充分运用于教学实践、法律服务和法治宣传等方面,不断丰富和发展教学新元素,着力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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