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是我们党领导人民在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是在我国政治发展史乃至世界政治发展史上具有重大意义的全新政治制度。”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高屋建瓴、内涵丰富,站在历史与时代的高度,鲜明阐释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原则和特点,深刻回答了新时代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我们在党的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指明根本方向。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最大限度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所谓“治世以大德,不以小惠”“为国家厘细务百,不若定大计一”,制度就是治理国家最为重要的“大德”与“大计”。作为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组织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仅在组织和制度形式上具有最广泛的代表性,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结合起来,而且在历史与实践的考验中,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有效保证了国家治理跳出治乱兴衰的历史周期率,为国家繁荣富强、人民幸福安康、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自建立以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得到了全国各族人民的衷心拥护和坚定支持,充分证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
全过程人民民主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独特优势。我们党走过百年历程,从革命、战争年代争取民主,到建立新中国后探索和实行民主,始终秉持着要让人民当家作主的坚定信念。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更是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发展出了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和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通过更为健全的民主制度、愈加丰富的民主形式、日益畅通的民主渠道倾听人民呼声、回应人民期待,我们不断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满足人民对更美好生活的向往。
名非天造,必从其实。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指出:“人民是否有权来为自己建立新的国家制度呢?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应该是绝对肯定的,因为国家制度如果不再真正表现人民的意志,那它就变成有名无实的东西了。”多年来,各级人大代表履职尽责、扎根人民,说真心话、出好主意:从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到发展清洁能源,从严惩“马路杀手”到杜绝“舌尖上的浪费”……通过一系列法律和制度安排,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民法典问世推动了人民权利保护更上层楼,表决通过香港国安法确保了“一国两制”事业行稳致远……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不断与时俱进、完善发展的过程中,取得了丰硕成果、展现了生机活力。
制度稳则国家稳,制度强则国家强。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们要毫不动摇坚持、与时俱进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让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接续奋斗,续写人类政治文明更加辉煌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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