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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轻工大】之五 党委宣传部开展党风廉政宣教活动

来源:武汉轻工大学  2021-09-26 14:13:18   412 阅读

根据学校2021年党风廉政宣教月活动统一部署与要求,9月18日上午,党委宣传部在行政楼512开展部门党风廉政宣教活动,支部书记黄继春同志以“解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党的纪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题,为部门全体党员讲廉政党课。

黄继春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四代变迁为切入点,谈到《条例》于1997年2月27日发布实施,共分172条7大类,是我党历史上第一部专门纪律处分条例(试行);2003年12月完善为178条9大类;2015年秉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纪法分开”理念,进行结构内容“体系性重建”,更新为三编、11章、133条;2018年8月为突出纪法协同、纪法衔接,在2015年基础上新增11条,修改65条,整合2条,共计142条等具体内容。黄继春指出,《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基础性法规,《条例》的四次修订总结了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适应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进行的再部署与再动员,更具政治性、时代性与针对性。黄继春表示,新修订后的《条例》内容更科学,逻辑更严谨,指导性和操作性更强,其特点可用“一二三四五六七八”来概括:“一”是“一个思想”,即增写“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二”为“两个坚决维护”,即增加“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三”是“三个重点”,即将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作为重点审查内容写入《条例》;“四”为“四个意识”与“四种形态”;“五”是强调五处纪法衔接;“六”为“六个从严”,即对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党,破坏民族团结,搞有组织的拉票贿选或者用公款拉票贿选,扶贫领城侵害群众利益,民生保障显失公平,组织利用宗族势力对抗中央方针政策、破坏基层组织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失职等六种违纪行为从重或加重处分;“七”为“七个有之”,即反复强调警惕“七个有之”问题的处分规定;“八”为八种典型违纪行为,即对巡视巡察工作,党员信仰宗教,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住房、车辆等,民间借获取大回报,利用宗族、黑恶势力欺压群众,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表现,不重视家风、对家属失管失教等八种新型违纪行为作出处分规定。大家一致认为,此次廉政党课内容详实,分析中肯,对部门党员干部全面深入掌握《条例》出台背景、发展脉络及重要特点具有很强指导意义,对务实岗位建功,永葆清正廉洁具有良好的警示作用。

围绕本次学校党风廉政宣教月“创清廉学校 树新风正气”活动主题,黄继春表示,党委宣传部将严格落实“纪法同行”集中学习各项要求,带头示范引领,在“镜鉴自省”环节中切实发挥好新闻网站、橱窗、校报、广播台、LED屏、微信与微博等新闻矩阵扩大宣传作用,配合落实好“护航发展”主题宣传各项活动,切实做好党风廉政教育的宣传与引导,为建清廉校园提供舆论支持与思想保障。黄继春要求部门全体党员干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进行持续性、深入性地再学习,不断接受再教育;部门主要领导干部要率先示范,带头发挥模范作用;要切实强化监督,从严管理,推动活动见实效。

按照活动安排,廉政党课结束,该部门主要领导同志与部门副职,部门副职与分管范围内工作人员分别进行了廉政谈话。

据了解,截止目前,学校党委宣传部已在官方新闻网站开辟“清廉轻工大”专栏,及时发布校内开展党风廉政宣教月活动新闻;专门推出“习语”廉政警句与优秀廉政文化格言系列橱窗展一期;按活动进展,完成官方微信、微博同步日推送要求;在校园内外悬挂廉政横幅标语若干条,并通过广播台及校报等新闻阵地,将陆续完成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月活动的转播、转发与转载,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切实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文化氛围和廉洁干事的政治生态,扎实推进“清廉校园”创建取得实效作出积极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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