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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成功举办第十七届全国民间法•民族习惯法学术研讨会

来源:北方民族大学  2021-09-07 11:01:20   491 阅读

7月31日至8月1日,第十七届全国民间法·民族习惯法学术研讨会在银川召开。来自南开大学、中南大学、兰州大学、厦门大学、中央民族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等60多所高校以及法律出版社、《中国法学》《清华法学》《东岳论丛》《甘肃社会科学》等期刊杂志社的100余位专家学者、司法实务界代表参加研讨。

本届研讨会以“民法典时代的习惯”为主题,由北方民族大学主办、北方民族大学法学院和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中南大学司法人工智能研究中心承办。宁夏法学会秘书长李跃先、我校副校长李岩青、研讨会发起人广州大学法学院谢晖教授出席并致辞,法学院院长黑静洁主持开幕式。

李岩青在开幕式致辞中表示,民法典第十条专门对习惯的法律地位做出规定,这是民间法作为民法典的有益补充关系的生动体现,同时习惯怎样在处理民事纠纷中得到更好的适用,也为民间法的研究开辟了广阔的空间,研讨会的召开,必将对民法典的准确适用发挥积极的作用。

本次研讨会得到了全国各地相关专家学者的大力支持,收到论文百余篇。会议征文内容涉及民间法与教义学、司法中的民间法、民间法与社会法学以及民族习惯法等方面。本次研讨会邀请了西北政法大学严存生教授、上海师范大学刘作翔教授、南开大学于语和教授等知名法学家作了主题发言,我校易军副教授在主题发言阶段宣读了自己的论文。会议共设两个会场,分别进行四个单元的议程。每个单元中,由四至七位学者就所研究问题进行主题发言,评议人对其发言进行评议,最后是热烈的学术交流互动环节。研讨会还专设了青年论坛,邀请了包括我校两名研究生在内的十余名青年学者就各自论文进行了交流发言。研讨会的交流气氛热烈,探讨的话题前沿,体现了学者们开阔的学术视野和活跃的学术思维。研讨会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据悉,全国民间法·民族习惯法学术研讨会旨在促进民间法、民族习惯法学理论的普及和推广,促进全国范围内的学术交流,自2005年开始举办以来,已先后在青海民族大学、西南民族大学、西北民族大学、中南大学等高校成功举办。我校成功举办本次会议,对于促进我校法学学科建设,活跃法学学术氛围,有效提升法学师生学术研究能力和水平具有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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