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明确2022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要超过40%。其中,新建地上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含)以上的保障性住房和公共建筑、以招拍挂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商品房开发项目,均应为装配式建筑。
装配式建筑指的是通过工厂预制配件现场装配而成的建筑,在流水线上“做”配件,像“造汽车”一样造房子。装配式建筑施工能有效节约施工用地,降低环境污染,提高资源利用率,大大缩短施工周期,体现绿色施工理念。
《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提出,新建保障性住房全面采用装配式建筑,提高装配式建筑在新建商品住房中的比重,到2020年达到30%,到2035年前全面采用装配式建筑。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北京新建装配式建筑面积2207万平方米,占比已超30%。
《征求意见稿》提出了“十四五”时期的分阶段工作目标:2022年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40%;2025年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55%;到“十四五”末基本建成以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信息化管理、数字化应用为主要特征的现代建筑产业体系。
关于装配式建筑的适用范围,《征求意见稿》明确,新立项政府投资的新建建筑、新建地上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含)以上的保障性住房和公共建筑、以招拍挂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商品房开发项目,以及新建工业用地上的厂房、仓库,均应采用装配式建筑。其中,保障性住房和以招拍挂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商品房开发项目应达到装配率不低于60%的标准;新立项政府投资的新建建筑、新建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等其他实施范围内的建筑应达到装配率不低于50%的标准。
相比主体结构施工,建筑室内装修是普通市民更为关注的内容。《征求意见稿》特别提到,新建建筑应实施全装修成品交房,逐步提高装配式装修在保障性住房、商品住宅和公共建筑中的应用比例,鼓励既有建筑装修和改造采用装配式装修。
根据北京市现行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装配式建筑项目将给予市级奖励资金。《征求意见稿》也提出,装配式建筑项目在招标、拍卖、挂牌阶段或办理房屋销售手续时,可享受优质优价政策。
【免责申明】本专题图片均来源于学校官网或互联网,若有侵权请联系400-0815-589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