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监督不到位的情况下,地方政府缺少很强的激励来完成环境治理目标。因此,2015年,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非政府组织(NGOs)被认为能够通过两个方式帮助改善环境监管问题:(1)把水质量信息反馈给更高层级的政府,以此减少上级政府监督能力不足的问题;(2)提高民众的知情程度,进而通过公众压力推动政府治理水体污染。为检验公众监督的效果和机制,南京大学环境学院环境政策与风险管理团队张炳教授与加州大学圣塔芭芭拉分校Mark Buntaine教授和博士生Patrick Hunnicutt利用随机控制实验的方法,选取了江苏的160条黑臭河,与江苏当地的环保组织莫愁生态环境协会合作,组织志愿者对其中一半黑臭河(80条)的水质进行每两周一次的现场监测,另一半为控制组(80条黑臭河)。在进行监测的80条黑臭河中,将其中60条的信息以季度报告的形式反馈给县区、市、省政府,60条的信息以海报的形式反馈给周边民众,在这其中有40条的信息则同时反馈给政府和民众。
图1:研究范围和黑臭河道分布
经过两年持续的观测,研究发现,NGOs将水体环境信息反馈给政府后,水体的总体质量有了显著的提高,尤其是在原本不达标的水域。而将信息反馈给民众并没有显著效果。换言之,民众获知附近水道污染严重后,并没有促进其督促地方政府提高水质量,也没有增加其对水质量的讨论或者志愿活动。研究为我国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环境治理和社会治理提供了系统的分析,并有利于设计更好的公众参与和监督机制。
图2:公众监督对河道水质和居民环境行为的影响
该研究成果近期以“Citizen monitoring of waterways decreases pollution in China by supporting government action and oversight”为题发表在美国科学院院刊PNAS上。全文链接为:https://www.pnas.org/content/118/29/e2015175118。环境学院环境政策与风险管理团队张炳教授与加州大学圣塔芭芭拉分校Mark Buntaine教授为论文的共同第一作者和共同通讯作者。本项目得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群体项目(71921003)和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项目(71825005)的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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