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资料和档案专业科目和选修科目培训班

嘉应学院  2021-09-30 17:59:13   498 阅读

各有关人员: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粤人社发〔2010〕89号)“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应当每年累计不少于十二天或者七十二学时”的规定,为使从事图书资料和档案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拥有更多的学习机会,我学院将于近期举办图书资料和档案专业科目和选修科目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梅州市需要申报图书资料系列或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而未完成今年专业科目和选修科目教育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专业科目:《文献资源建设》,42学时。

选修科目:《文献资源开发利用与地方文化建设专题》,12学时。

三、培训形式

以理论面授、实践教学、主题讨论、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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