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2日至5月8日我怀着无比激动和期待的心情,成为了吴忠市法院系统民商事、行政审判业务能力及坚定理想教育提升培训班学员。为期7天的培训学习,学习时间虽然短暂,但课程安排合理,内容极其丰富,针对性强,培训方分别安排了《民商事审判中的价值判断》、《民事诉讼中的证据运用》、《最高院民事诉讼规则热点问题探析》、《民事庭审优质化改革探析》、《合同法及合同实务审查》、《法官心理减压与阳光心态》、《新行政诉讼法难点问题与适用》、《民法总则与商事纠纷裁判》等课程。以下,为本人的几点心得体会:
1.审判不是答卷子,不是判了就了事,审判过程的中诸多问题的处理往往是比判决本身更重要的东西。比如,法官举止不妥,引起当事人的不信任,即便是正确的判决,不被当事人接受,实际上纠纷就没有化解。审判一直是民众瞩目的焦点,法官正是风口浪尖的行船人,审判要得满分的评价,用如履薄冰去形容法官谨慎的良苦用心丝毫不为过。看似案情简单、法律关系明确的案件,常常却不能机械的套用法条,甚至某些完全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却不能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在审判技巧这一视角,我想,孙鹏教授给了我深刻的启发,即,法官在对案件事实明了于心之后,其实早已经有了自我价值判断,法官根据价值判断在之后的庭审过程做出裁判即可。
2.实践中,行政诉讼“立案难、审理难、判决难”的问题普遍存在,行政诉讼解决行政纠纷、保护公民权利和监督依法行政的功能没有得到有效发挥,这与地方存在行政干预有关。通过强化法律监督,可以更好地支持人民法院公正独立地处理行政诉讼案件,确保司法公正。新行政诉讼法在旧法的基础上做了较大的改动,王教授作为西南地区唯一参与了新行政诉讼法修订的学者,能够前来为我们授课,确实难得,在此对法商培训机构的表示由衷感谢。
3.是要做人民的阳光法官。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欲望,希望自己事业顺利一点,身体健康一点,家庭幸福一点,但现实中,我们不可能事事顺心。谁都会遇到点挫折,当这种欲望不能得到满足时,心态好的人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知足常乐、坦然面对,因此生活过得轻松惬意;心态不好的人则愤世嫉俗,怨气冲天,成天生活在沮丧抱怨之中。 良好的心态不仅体现在日常生活中,更重要的是要以一种良好的心态去对待你的工作。你乐观地对待工作,工作就会让你快乐。如果视工作为享受的话,就会努力地去享受,然后努力地工作,并取得满意的结果;反之,如果把工作当作一种痛苦,便会心生不满、万事抱怨、敷衍了事,最后一事无成。因此,作为法官更应当是阳光的、积极的,更好地为法治事业奋斗。
我有幸在重庆度过了短暂而充实的培训学习生活。法商培训学习为我们提供了业界顶级的师资,舒适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此次之行,收获良多,愿下次也有机会参加此类型的培训。
(授课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