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大轩,男,汉族,1965年3月生,重庆梁平人,法学博士,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
履历
1981.9-1985.7:西南师范学院历史系学习,获历史学学士学位
1985.9-1988.7:西南师范大学历史系学习,获历史学硕士学位
1988.7-1991.10: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任教,评为法学讲师
1991.10-1994.6:宁夏高级人民法院工作,任正科级助理审判员
1994.6至今:西南政法大学工作
2001.9:评定为法学副研究员
2005.9:破格晋升为法学教授
2003.9-2006.7:攻读刑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获博士学位
2008.9:评定为博士生导师
2010.9:评定为博士后指导教师
2011.3以来:被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CCTV-12)《法律讲堂》聘为主讲专家
现任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西南政法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西南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科带头人。
全国新时代最美法律服务人(普法人),重庆市首批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重庆市首届十大法治人物,重庆市名师,重庆市教书育人楷模,首届西政名师,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社会与法频道《法律讲堂》主讲专家。
国际儒学联合会理事,中国法律史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儒学与法律文化研究会执行会长。
成就
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历史研究》《光明日报》等刊物发表论文90余篇,多篇为《新华文摘》转载;出版专著8部,编著教材4部,主持、参与省部级以上科研、教改项目16项,获省部级以上奖励23项。
主讲的《中国法制史》先后入选重庆市、国家级第五批精品视频公开课,入选中宣部“学习强国”平台;主持的《文化自信型法学人才培养模式与平台建设》获重庆市教学成果一等奖;获得2018年重庆五一劳动奖章。
在央视《法律讲堂》录播法治文化节目130余集,赴全国演讲500余场,为18家党政司法机关提供法治文化建设方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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