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又春 法学博士,教授
姜又春,男,汉族,湖南邵阳人,1971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学博士,教授。现任吉首大学党委委员、副校长、党委统战部部长。
兼任怀化市社科联副主席、中国西南民族研究会副会长、国家民委“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基地”负责人、湖南省社会学学会副会长、湖南省民委民族研究特邀专家、湖南省优秀青年骨干教师、怀化市师德标兵、湖南省社会学学会社会调查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中国原生态民族文化高峰论坛常务理事。
1988年9月至1991年7月在邵阳师范中等师范专业学习,1991年7月至1994年8月在邵阳县红卫中学工作,1994年8月至2001年9月在邵阳县黄亭市中学工作。2004年6月硕士研究生毕业于云南民族大学民族研究所,2004年9月至2007年6月在中山大学人类学系民俗学专业攻读博士学位。2007年7月任怀化学院经济管理系旅游教研室主任;2008年3月至2013年1月任怀化学院教务处副处长;2013年1月任怀化学院公共管理系主任;2015年6月任怀化学院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2019年7月任怀化学院党校常务副校长;2020年12月任吉首大学副校长;2021年1月任吉首大学党委委员、副校长、党委统战部部长。
主要从事民族学和民族社会学研究。著有《社会人类学视域下农村儿童养育制度研究》《沅水瑶族民间故事》《新时代湖南民族地区文化与旅游整合发展研究》等著作6部;参编《民俗学概论新编》等教材3部;在Sociology and Social Anthropology、J.Human Ecology、《青海民族研究》、《广西民族大学学报》等国内外重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其中3篇被《新华文摘》摘编;先后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参与国家社科基金1项,主持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省部级科研项目6项,地厅级科研项目10余项;获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二等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奖三等奖1项、校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2项、湖南省民族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奖三等奖1项。
分管保卫处、后勤管理处、征地与基建办、继续教育学院(含自考办)、吉大资产经营公司。联系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历史与文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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