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向军,男,蒙古族,1965年6月生,中共党员,辽宁师范大学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带头人,中国辩证唯物主义研究会常务理事,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常务理事。
多年来一直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学与研究工作,主要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政治教育。现已主持《宣传教育语境下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实现路径研究》等国家级、省级课题6项,讲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等课程15门,出版《社会主义义利辩证法》等专著3部,出版《形势与政策概论》等教材5部,发表《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价值意蕴》等论文70余篇。
人物经历
1983年9月—1987年6月 就读于中央民族大学哲学系,哲学专业,获哲学学士学位。
1987年6月—1990年8月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社科部教师。
1990年8月—1993年6月 就读于辽宁大学哲学系,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获哲学硕士学位。
1993年6月—1995年8月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教师,1994年4月晋升讲师。
1995年8月—1998年7月 就读于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院,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获哲学博士学位。
1999年8月晋升副教授,2003年8月破格晋升教授。
1999年1月—2005年11月 历任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社会科学部副主任、副主任(主持工作)、人文学院院长。
2004年11月—2005年11月 抚顺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长、党委副书记。
1997年12月—2005年11月 历任抚顺市第九、十届政协委员,抚顺市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副主任。
2005年11月— 辽宁师范大学副校长,负责学校本科教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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